大s离去已经一个月,现阶段虽然没有安葬,可是遗产继承已完成,具俊晔未按照承诺把分配权交到黄春梅,独自一人具有大s三分之一的资产,并且大s生前显著没有信任这一生生母亲,没有将老大姐和母亲现阶段所居住的房屋过户。
现阶段黄春梅不但没有分得闺女财产,哪怕是现在和未来女儿一家所住的房地产也不保了!这一个大女儿是一直陪伴在黄春梅身旁的,她并没有像两个妹妹那般嫁人,更是为了大家族繁荣和发展选了招女婿,如今感情状态成谜,有的人说离婚了,有的人说没有,只不过是姐夫不想要出境。
大S的房子黄春梅住着还可以说的过去,因为这是闺女房子,大s虽然不在,可是对妈妈仍然有抚养义务。但是老大姐一家再次住下来就的确没有立场了,一家人四肢健全应当自己买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