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包括:开通对俄航线,保持长春、延吉至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航线长期稳定运行;开展长春冰雪节、吉林雾凇节、查干湖冬捕节等品牌节事……


详情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5〕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2月6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推动吉林省高水平开放发展,加快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改革和开放相促进,全面深化供应链产业链国际合作,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一带一路”向北开放重要窗口,深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以开放发展塑造吉林全面振兴新动能新优势。

二、政策举措

(一)实施主体培育行动

1.外资主体扩量。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措施。(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外经主体扩量。支持实际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跨境人民币使用,支持采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或直接投资。(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平台跃升行动

3.开发区平台跃升。深化开发区改革,鼓励推行“管委会+公司制”运营模式,启动全省开发区“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吉林省〈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进高质量工业项目,实现低效产能企业转型升级和更新迭代,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开发区项目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调查工作,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边合区作用,支持国家级、省级边合区项目建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外贸功能平台跃升。发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外贸孵化示范园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外贸功能性平台作用,对购置设备、仓储物流改善、软硬件升级、面向国际市场生产线建设等费用予以支持。支持长春兴隆、珲春综合保税区拓展服务贸易业务,积极引进研发、检测、维修等服务贸易企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发开放平台跃升。

(1)外资平台。积极对接国内发达地区外资产业,结对开展产业转移协作。对其他省(区、市)向我省艰苦地区整体性梯度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

(2)服贸平台。对新获批国家级服务贸易发展试点、示范的地区(开发区、平台)予以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予以奖励。统筹利用外经贸资金,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特色服务贸易基地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基地及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平台购置设备、运营维护等项目费用予以支持。

(3)重大经贸活动平台。利用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世界寒地冰雪经济大会等平台,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邀请各国政要、客商等参会参展,促进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4)沿边开发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吉林延吉-长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制定支持政策、试验区建设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动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省贸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长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6.海外合作平台跃升。积极搭建与境外机构、企业合作桥梁,省内企业牵头成立经认定的境外吉林商会,对其国内母公司予以奖励,支持双边企业间经贸对接促进活动。加密高层来往,推动年度到我省学习考察、交流合作的国外政府官员超过1000人。(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友城合作平台跃升拓展国际友城空间,完善交流合作机制,举办各类友好交流活动,进一步推动与相关国家友好地区地方政府间交往,放大友城平台和渠道作用,深化经贸、科技、人文、青少年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省外办负责)

8.区域合作平台跃升。建立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合作对接机制。每年组织100场以上小型化精准对接活动,引进汽车、碳纤维、氢能、人参、低空经济等100个重点产业项目。深化吉浙对口合作。举办吉林名品进江浙产业对接会,促进吉牛、吉鹿、吉粮、吉酿等优势产品走进南方市场。举办“浙江千亿资本赋能千亿吉林人参产业”对接会。研究设立吉林省人参产业基金,投向人参品种选育、全程溯源、检测鉴定、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精深加工、交易流通、品牌建设等领域。深化东北三省一区战略合作。组织省区间中心城市产业对接会,促进企业间跨区域交流,加强科创、农业深加工、电子信息等领域的技术和产业对接,拓展产业合作空间;组织省内企业参加辽洽会和中蒙、中俄博览会,拓展省内优质产品销售渠道;深化吉南辽北蒙东一体化合作,完善合作机制,促进发展规划、改革举措对接和重大项目合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市场开拓行动

9.支持经贸团组“走出去”。坚持任务导向,聚焦项目合作,发挥各类别团组出访带动作用,加大对重点国别地区的招商引资、经贸交往、对口合作力度,探索建立各级别合作交流机制;鼓励科技类、经贸类团组走出去,全力推动重点对外合作项目落地实施。(省商务厅、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抢抓贸易订单。深耕德国、俄罗斯、墨西哥等较成熟市 场;拓展韩国、日本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有基础市场;探索以巴西、秘鲁为代表的拉美,以南非、坦桑尼亚为代表的非洲,以阿联酋、沙特为代表的中东等潜力较大市场。组织百团千企“吉品出海”,分三年时间,分级组织3000户(次)企业参加200场(次)境内外知名展洽会、专业展会及经贸活动,对企业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予以支持。对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制定和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等支出予以支持。(省贸促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拓宽引资渠道。推动设立我省驻欧洲商务代表处,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每年根据运营情况予以补贴。积极参加商务部“投资中国”系列活动,向境外投资者全方位展现我省营商环境和投资机遇。每年开展小专精外资招商活动50场,创新打造“投资吉林”品牌,为制造业龙头和隐形冠军来我省投资创造条件。借助驻外使领馆、友好城市、海外吉商网络、境外经贸合作区等资源,完善全球招商网络体系,招引更多外商来吉投资兴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对境外劳务企业的培训费用予以补助,完善校企合作和中韩雇佣制等合作机制,实现年外派人数超过1万人。实现7×24小时在线服务,对境外丢失护照的吉林籍人员开通身份核查“绿色通道”。(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业态创新行动

13.做大跨境电商。提高企业跨境电商应用水平,对企业上线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设立自建站的注册费、服务费、网络营销推广费等,结合年内实现跨境电商贸易额(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9710、9810、1210)等情况,分档给予支持。推动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监管场所,以及保税仓、边境仓、直邮仓、出口集货仓等仓储服务设施,对购置设备、运营维护、系统升级等费用给予支持。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招引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链主企业、相关服务机构深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化工、木制品等我省特色产业带开展对接,鼓励设立跨境电商线上产业带专区、线下选品中心,对年内实现跨境电商贸易额超亿元的“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费用予以支持。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对带动作用明显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等运营主体,给予奖励。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对通过商务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考核评估且年度建设成效较好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给予分档奖励,对新获批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给予奖励。鼓励建设运营跨境电商O2O体验店、新零售体验中心等,对年内实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商品销售5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线上销售平台建设、店面运营等费用支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做强数字贸易。支持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升级,对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技术服务出口等实际发生的业务收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予以不超过50%贴息支持 。支持影视制作、动漫设计、图书出版、非遗文化、工艺美术品制造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申报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做优新型贸易。积极发展中间品贸易,进一步优化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模式,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建设加工贸易产业园区,积极推行“互市贸易+落地加工”模式,引导有实力的加工企业落户,引进更多主体开展出境加工复进境业务。发展绿色贸易、转口贸易、保税维修检测、融资租赁等,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分类遴选一批典型示范案例,每个案例予以奖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长春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科教交流行动

16.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对现有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进行阶段性评估,择优给予支持。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提高外籍科学家牵头承担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项目比例。持续开展东北亚产业技术论坛、中国-白俄罗斯创新论坛等科技交流活动,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创新资源。组织申报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加快推动中国-新加坡肝脏病学研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中国-白俄罗斯先进材料与制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省科技厅负责)

17.加大海外人才交流。省级外资研发中心可依法使用大型科研仪器;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可进入省科技专家库;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对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办理工作许可。积极邀请外国专家来访,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对接活动,为省内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引进高科技项目与高端人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支持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等高校与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合作,建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聚焦科技前沿和我省重点产业,支持省内高校培育建设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外经贸领域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组建的创新平台及团队, 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用于用人单位在场地、设备、技改、研发、薪酬奖励等方面的投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文旅“出海”行动

19.推进冰雪丝路建设。办好吉林雪博会,开展“冰雪丝路”粉雪联赛,搭建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创新推广“长白天下雪”冰雪品牌,组织“吉林冰雪朋友圈”系列活动, 开展长春冰雪节、吉林雾凇节、查干湖冬捕节等品牌节事, 弘扬冰雪文化,活跃冰雪市场。(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0.加大海外推介力度。开展“走出去”旅游推广活动,依托文化和旅游部海外办事处开展常态化对外推广。开发行销对路的入境游线路,进行正面推广和引流。支持指导旅游企业开发推出包括冰雪、避暑、边境、民俗、美食等产品在内的入境旅游精品线路,并给予扶持。 扩大中俄小型自驾车跨境游活动规模,力争每年达到10批次以上。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1.推动文旅产品走向世界。推动旅游企业与国际旅游电商平台合作,上线旅游产品。谋划开发中朝环长白山游、图们江“跨江游”向“出海游”过渡衔接以及中俄滨海度假游等跨境旅游新产品,构建“山海相连”的跨境旅游产品体系。 拓展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功能,开发边境旅游产品和资源,打造边境旅游优质线路。推动吉林文化“走出去”, 向海外受众展示我省非遗、歌舞曲艺表演等文化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七)实施政策协同行动

22.健全外资准入。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24年版)》29条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除全国普适范围以外,外商在我省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吉林省产业条目项目,可依法享受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等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3.用好财政政策。统筹中央及省级各项资金,突出扶优扶强,优化支持方向,集中财力培育重点产业、重点外经贸企业。用好用足提质增效示范项目资金,推进汽车制造业项目建设,全面提高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积极推进口岸扩能改造、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查验设施设备完善、智慧口岸建设、安全设施建设等费用支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税收政策。保障出口退税办理全流程畅通提速,对资信良好的一、二类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除四类企业外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优化出口退税函调管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减少发函量,压缩函调处理时间。落实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省税务局负责)

25.强化信保支持。组织开展业务宣讲,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海外投资保险及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信费、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予以资金支持。鼓励出口信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更多国别信息服务,支持采购海外提单报告,掌握海外产品交易信息,指导企业发掘海外客户,获得更多出口订单。(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外经贸信贷投放,发展外贸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出口退税等融资模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引导银行机构将重点外经贸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推广普及汇率避险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优化停居留政策。制定《外国商务人士在吉工作生活指引》,建立服务外籍人士协作机制,推动外国人“永居证”在外经贸领域便利化应用。高标准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服务保障,提供出入境通关便利。(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法律维权。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助力主体稳定运营。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保障,鼓励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开展针对企业出海、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领域的涉外法制宣传、法律普及和维权服务。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标准制定。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程序,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投资、收益及相关合法权益。修订或者废止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强化要素保障。对外经贸企业重大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必要时实施“容缺”审批机制,推行“不见面审批”。加大对外经贸企业减负稳岗的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通道畅通行动

30.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密切关注国家层面支持边境口岸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我省口岸项目建设。科学谋划集安铁路口岸、古城里公路口岸、双目峰公路口岸、长白公路口岸、南坪公路口岸改扩建项目,彻底改善重点边境口岸设施配套服务功能。 积极推进长春航空口岸、延吉航空口岸旅检信息化查验设施升级改造,提升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不断完善口岸功能,加快推进珲春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建设,2025年达到监管条件开通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长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快沿边路网建设。推进长吉、延龙图珲、通白三个枢纽集群建设,加快实施长春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综合运输效率和质量。推动口岸桥建设,畅通国际公路运输通道; 2025年,新开工防川至珲春高速公路,全线建成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2027年,建成白山至临江、松江河至长白高速公路, 全面 提升边境城市间、内地城市和边境城市间及周边国家联通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快国际航线建设。逐步构建国际航线网络,加密日韩航线航班,航点达到9个以上,周航班量80架次以上;拓展开通曼谷、吉隆坡、河内等东南亚地区国际航线,航点达到6个以上; 开通对俄航线,保持长春、延吉至海参崴航线长期稳定运行, 开通哈巴罗夫斯克、叶卡捷琳堡、伊尔库茨克等航线,航点达到4个以上;开通法兰克福等定期对欧航线;优化香港航线,达到每天1班。(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33.加强对外互联互通。谋划共建中俄国际客运站,开通口岸城市直通车,组建中欧公路直达快运联盟,累计培育20户以上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中欧公路直达运输业务。依托海参崴“借港出海”的内贸货物中转口岸,提升内贸外运航线运营能力,畅通东北亚与东南沿海海上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实行进口液化气口岸环节“随到随检随放”,实现口岸通关零等待、零滞留、零积压。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整车生产地海关实施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后就地“分箱发运”出口。定制出口锂电池包装使用鉴定“预约查检、即报即检”便利化措施,实现当天验放。设立“一站式”办理班列货物通关手续,助推“铁路快通”模式稳定运行,推广铁路口岸“直装直提”“即卸即装”新模式。放宽企业资质要求,拓展陆运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适用范围。优化珲春公路口岸工作时间,采取当日预约、延时闭关等机动灵活的通关举措。推动俄方克拉斯基诺公路口岸升级为国际公路运输(TIR)通关口岸,实现珲春-克拉斯基诺TIR双向贯通,满足不换车、不倒装、不卸货便利通关。(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长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推广口岸智慧查验系统应用。加快推进吉林省智慧口岸顶层设计,2025年出台建设方案,开工建设省级平台和枢纽口岸重点项目。深化边检“一体化”通关平台应用,安装AI人脸识别管控系统,将旅客通关效率提升20%以上,畅通“快检快放”。加强口岸智能卡口及配套物流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机检设备应用,实施“集中审像”“智能审图”,加快通关速度。推进“智慧旅检”建设,将海关监管顺势嵌入旅客通关流程,进一步优化旅客通关体验。持续优化海关展会监管模式,做好重要展会通关服务保障工作。(省商务厅、长春海关、吉林出入境边检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吉林省开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放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全省开放发展重大战略性问题,组织推动全省开放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二)评价预警机制建立县(市)海关代码目录。在政策措施实施后持续跟踪问效,动态监测各地区政策目标实现效果,对全省开放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货贸、服贸、外资、外经领域主要指标运行,平台运营效果,主体引入、流失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典型示范地区加大政策倾斜,对效果欠佳或进展缓慢地区予以通报。

(三)政策宣贯机制。常态化举办政策吹风会、培训宣讲会。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政策惠及企业。将高水平对外开放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开放意识和能力水平,形成齐抓共管促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 辑: 刘星彤     审校:张楠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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