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滋冒油的炸鸡腿、酥脆喷香的薯条…
停!先别流口水!您知道吗?
在飘香的食品生产线背后
可能藏着一颗“定时炸弹”——
超期服役的特种设备!
食品安全要关注,特种设备也不能“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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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简介
市局执法总队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某食品生产企业处于待机状态下的生产线中有3台金属储气罐属于特种设备(金属压力容器),且无法提供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合格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经当事人主动供述,除现场检查发现的3台金属储气罐外,另有生产线中共有9台金属储气罐存在相同的情况。
经查,在执法人员检查前,当事人通过内部安全排查发现了该安全隐患并着手更换,但因担负重大物资保障任务,更换工作无法迅速完成。为保障安全生产,当事人专门抽调2名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质(A证)的人员加强对12台储气罐的日常管理,组织车间人员对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门培训,划定了黄色警戒区域,确保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
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经完成了9台金属储气罐的更换工作,剩余3台金属储气罐也已待机,并于一周内完成了更换。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总队考虑到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考虑到涉案的储气罐是生产线必须的设备,倘若停用会导致当事人重大保障任务无法完成,且当事人在整改期间采取了有效的应急管理措施以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因此允许当事人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不停机整改。此外,总队在案件调查期间还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通过约谈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管理台账,让安全生产意识与食品生产线同步"升温"。
供稿:市局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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