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 万物复苏
各种野生小动物穿梭在
云南的青山绿水间
这里也上演着一幕幕
警民携手守护它们的暖心故事
今天
让我们走进大自然
一起围观这群“特殊客人”的
派出所“做客”经历
01
受伤“野猫”
2月15日,一位热心群众在路边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猫”,出于爱心,其被送到保山市腾冲市公安局马站派出所。
经鉴别,这只“野猫”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此时的豹猫身体受伤、行动迟缓、十分虚弱,民警决定先将其留在派出所。经过几天悉心照料,豹猫伤势逐渐好转,精神也越来越抖擞。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山林,放归大自然。
02
护鸮行动
“一只鸟挂在十多米高的竹子上,它还有生命体征,翅膀在不断扇动……”近日,红河州石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和热心群众通力协作,成功救助了一只大型鸟类。
接报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将竹子砍倒,并解开了缠在鸟身上的铁夹和绳子。经过初步检查,民警发现这只鸟的脚趾有轻度受伤。这只受伤的大型鸟类,翅膀展开约1米,其羽毛呈棕褐色,上体有粗著的黑色斑纹,经民警比对特征,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渔鸮。
03
田边“困兽”
近日,普洱市景东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一村田边,发现一只疑似麂子的野生动物被困。”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7名学生在场救助,经辨认,该动物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民警救助的同时,还向同学们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由于救助及时有效,赤麂体表无明显外伤,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择机将其放归自然。
04
落单“萌禽”
“你好警官,我们院子里有一只猫头鹰,应该是保护动物……”2月6日,临沧市耿马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环食药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猫头鹰幼崽蜷缩在墙角,圆润大眼四处转动,似乎在等待着人类好朋友的伸手救助。经鉴定,该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受到了一定惊吓,精神欠佳、无外伤,民警迅速将其带回观察保护。次日,该猫头鹰精神好转,身体状况良好,符合放生条件,民警将其放归自然。
05
“旅居”闷田猪
近日,一位“不速之客”偷偷溜进了何元乡某村民家中,村民发现后,立刻向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何元派出所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仔细辨认,这位“神秘访客”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鼬獾,当地人称之为“闷田猪”。
为确保鼬獾的安全与健康,民警小心翼翼将其“收服”,并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经仔细检查,鼬獾并无明显外伤,各项体征良好,随后其被放归大自然。
06
我叫鵟(kuáng)
春节期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森警大队接到求助称:在茨坝辖区一超市里有只大鸟。到场后,民警在超市货架上见到一只体长约45厘米、通体暗褐色、上体杂有白色斑纹的“鹰”,疑似翅膀受伤,无法飞行。蜀黍立即戴上防咬手套,互相配合,小心翼翼地将这其抓住,放到事先准备好的纸箱内。
经鉴定,这只“鹰”是一只普通鵟(kuáng),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普通鵟看起来精神不佳,为更好地安置它,民警将其送往了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进行救助。
你知道吗?
今年3月3日
是第十二个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今年的主题是
野生动植物保护融资
投资于人类与地球
2025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官方海报
每只野生动物
都是生态大家庭
不可或缺的一员
那么
保护野生动物
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从豹猫到赤麂
从猫头鹰到鵟
这些故事背后是
警民携手的温情
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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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警方
编辑:李莹娜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