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街10号丨原创

萧远丨撰文

3月2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江西”发布消息称:新余市渝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何耐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余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消息显示,何耐平于1977年4月出生,江西新余人,曾长期在新余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现任新余市渝水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此前,新余曾出现过“三任市长半年内先后落马”的现象,一度引发舆论对当地官场生态环境的关注。




尤其是在著名的“新余棚改强拆案”中,温××因家中多次遭遇行政机关的非法强拆,一直坚持对时任新余市委书记蒋斌、市长徐鸿、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市住建局原局长陈辉、渝水区四级调研员刘颖峰等人进行实名举报。

2024年7月29日,官方首次披露,刚辞去新余市长职务20多天的徐鸿,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撤销党内职务,成为最新一位落马的新余市长。




根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何耐平的工作分工内容为负责教育体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教体局、区交通运输局。联系渝水生态环境局、渝水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新风街10号”注意到,何耐平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去年均曾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过去一年,在当地官僚一如既往的颟顸施政下,“赣西小城”江西新余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热度。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1·24”特大火灾事故,让这座城市聚焦了来自全国人民的目光。同时,再加上持续发酵的“新余棚改强拆案”,新余几乎全年都是舆情的焦点。

由此,强拆和火灾成为新余最火的两张新名片,当地糟糕的官场生态也因此暴露无遗。

教育体育:

特大火灾后教培机构全暂停

工作伊始,何耐平仅用了4年多时间,便从普通教师、乡镇干部跃升至市政府办。

1999年7月至2001年7月,何耐平曾担任渝工学院教师(挂编市人才交流中心),其后陆续担任南英乡、罗坊镇政府干部。

在此期间,其实他也并未“老老实实”待在乡镇: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被渝水区政府办公室借用;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被新余市政府办公室借用。

2003年12月,何耐平正式成为新余市政府办公室科员,后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综合科副科长、调研科科长、综合科科长、办公室副调研员。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担任新余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2021年8月,何耐平调离新余市政府办公室,履新渝水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并成为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其后顺利当选副区长,直至此番落马。

在此之前,刘颖豪刚于2021年7月履新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直至2024年9月被撤职。在他主政渝水区期间,当地曾因棚改“半座城”和非法强拆、特大火灾事故、水质污染等多次引发舆情。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023年8月21日,新余召开全市城市创建百日攻坚千人大会。渝水区作为城市创建主阵地,随即吹响城市创建“冲锋号”。然而,就在当地准备迎检之际,一把大火将全市创文创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热潮中的虚假繁荣烧了个干干净净——

2024年1月24日15时24分,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佳乐苑沿街店铺地下一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52.84万元,当地治理能力受到重大考验。

经查,该楼地下一层正在进行冷库装修,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二楼是名为博弈教育咨询的培训机构和一家宾馆,受困人员主要是参加教育咨询培训的学生和住宿旅客。

1月24日晚,新余对全市所有教育机构特别是寄宿学校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并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024年9月,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新余市委、市政府,渝水区委、区政府,以及江西省和新余市、渝水区教育、消防、人防、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5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其中,给予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刘颖豪,渝水区委副书记、区长简华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交通运输:

为修路出现涉黑涉恶式强拆

为激发区域发展活力,推进新余、宜春、吉安深度合作,新余市投入4.53亿元,将省道S221线付家圩至加山段18.45公里升级改造为一级公路。

在实施过程中,案涉公路改建项目存在超过批准的用地范围违法占地情形,施工单位江西省现代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曾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




“新风街10号”了解到,除了上述超过批准的用地范围违法占地建设以外,S221公路改建工程还存在征收补偿标准过低、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非法强拆居民房屋等问题。

2020年12月15日,S221公路改建工程正式开工。其后,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潭江村10多栋建于1998年的楼房,因位于该公路沿线而被渝水区政府强制征收,补偿标准为500元/㎡。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道S221付家圩至加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要求:新余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但事实上,S221公路改建工程已于2023年3月10日建成通车,但潭江村被征收拆迁的村民至今都没有得到有效安置,已属于明显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

更有甚者,为了完成上述征收安置任务,潭江村村支书胡草根于2023年7月10日晚上带人连夜非法强拆村民10余栋房屋(这些房屋所在区域被计划用于安置该村拆迁户),事后以村委会的名义给每户补偿500元(每间房),被称为“新余潭江村强拆案”,又称“新余涉黑涉恶式强拆案”。




庭审中,被告渝水区政府、水北镇政府均主张,案涉房屋是潭江村委温家村小组履行村集体民主自治程序后予以拆除,自己并未参与及实施拆除,本案与其无关。

“潭江村委温家村小组的村民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其根据决议内容拆除房屋,并决议每间房屋补偿2000元对原告权益并无侵犯。”水北镇政府在答辩中表示,为了解决18户村民建房问题,2023年2月27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表决将温家原祠堂北面的15间危旧房予以拆除,每间补偿2000元,全村51户村民中有44户签字同意。




对此,强拆案受害人在庭审中认为:被告以村民自治为由,侵害原告的合法财产,实际上是在知法犯法。对于本案中明显违法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会议决议”,被告渝水区政府、水北镇政府作为人民政府,为了达到非法强拆的目的,非但没有依法履职,反而罔顾党纪国法、助纣为虐,纵容所谓的“村民自治”侵害公民合法财产。事发后为了撇清自身责任,还在司法程序中明目张胆地知法犯法,继续为违法行为背书,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最终,南昌铁路运输法院驳回强拆受害人起诉,确认渝水区政府、水北镇政府等行政机关无违法行为;渝水区公安分局(水北镇派出所)对受害人的报案不予立案,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房屋被非法强拆后,竟然无处维权。




相关新闻报道显示,2025年1月6日,渝水区委常委、副区长何耐平来到渝水公路分中心所管养一级公路S221港东线,深入了解公路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情况,实地查看了部分平交道口、公路养护作业区等重点区域,对渝水公路分中心在安全设施设置、施工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生态环境:

新余水质稳居全省倒数第一

三国吴宝鼎二年(公元267年),析宜春而置新渝县,因境内有渝水而得名,后演变为新喻、新余。新中国成立后,因为是新兴工业城市,新余逐步成为地级行政单位。

近年来,这座约120万人口的中部城市被誉为新型工业城市。与此同时,新余的水质却一直不容乐观。




早在2014年,钢铁、新能源、新材料就构成了新余的三大支柱产业,然而这也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导致新余水质长期排在全省末位。

报道显示,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称,落马官员李安泽2010年至2013年主政新余期间,新余的环境污染太严重,空气粉尘含量很高,水污染严重,“我们所有的领导干部,包括其他的干部家里喝的都是桶装水,不敢喝自来水。”此外,一些经济上较为宽裕的新余市民也基本以桶装水做饭。

2016年4月,新余市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事件曾引发社会极大关注,同时也暴露了该市水源地之脆弱。

江西2023年水环境质量排名显示:新余市位列全省设区市倒数第一;分宜县、渝水区分别位列全省县(市、区)倒数第一、倒数第九。此前,2021年和2022年江西水质排名,新余也位居最末位。



2023年4月至5月,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余市发现,渝水区蒙河流域内部分水库存在退养不到位、禁养区养殖畜禽、项目野蛮施工、监管层层失守等问题,导致流域水生态遭到破坏,水环境质量下降。

但值得注意的是,同年11月,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文称,渝水区被命名为第七批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实现了全市生态区创建“零”突破。

2024年5月2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新余市普遍存在污水管网错接、漏接、破损、雨污混流问题,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孔目江、袁河。



6月14日,“指尖新闻”推出重磅报道《江西新余板松塘水库被指遭分割破坏,当地水利部门回应未被村民认可》,最早曝光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板松塘水库遭到破坏问题。

目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尚未更新2024年全年排名,仅显示“2024年1-2月全省县(市、区)地表水水质排名相对较好前10位和相对较差后10位”。其中,新余市分宜县排名全省倒数第二。



该官网公布的“2024年11月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显示,2024年11月,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赣江流域内8个设区市中,新余市水质优良比例为76.9%,其余7市为100%。

赣江流域内劣于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只有3个,均在新余市:新余塘边、分宜侯村和仙女湖湖心岛为Ⅳ类水(总磷超标)。

长期以来严重影响当地居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的水质问题,不知何时才能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文/萧远)

来源:新风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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