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新增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将地下埋藏、水下遗存的文物分布较为集中,需要整体保护的区域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山东在水下文物保护区划定上,已经有了具体实践,未来将有更多相关区域划定水下文物保护区,以更好保护水下文化遗产。
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奎告诉记者,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加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是实施文物系统性保护要求的法律体现,进一步拓宽了法定文物保护空间范围和视野,可视为我国水下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式变化。“这体现了文物保护理念的变化,不仅注重地上、地下文物保护,也日渐注重水下文物安全。从侧面说明,随着国际环境变化和我们国家的强盛,我们有能力去探测、保护、监测管理水下文物资源,不仅仅是沿海、近海区域,还包括远海和深海区域。”
水下文物保护具有分布广、区域大、监管难等特殊性,为已探明的水下文物密集区整体划区进行预防性保护,非常有必要。具体到山东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高明奎称,近年来山东在水下文物保护区划定上,已经有了具体实践,“定远舰”所处的“威海湾一号沉舰”遗址早在2022年就被省政府列入全省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且是第一批唯一保护对象。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连续7年在威海湾开展甲午沉舰系列水下考古工作,陆续发现定远、靖远、来远等多艘北洋水师沉舰遗址。其中,2019-2020年正式启动的“威海湾一号沉舰”(即定远舰沉舰遗址)水下考古调查先后发掘面积近500平方米,提取各类水下文物1700余件,为深化甲午海战历史研究打下坚定基础。
“甲午沉舰系列水下考古探明了多艘沉舰遗址保存情况,为开展沉舰遗址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实践经验的积累,也为山东下一步重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划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高明奎表示,这两年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在威海、烟台、青岛等海域做了大量的文物调查、普查工作,已经摸清了山东沿海重点水域的文物分布状况;除沿海之外,也已开始对省内京杭大运河、胶莱运河、东平湖等内陆湖泊展开文化遗产调查,以进一步摸清山东内水遗存文物。“接下来,将根据水下考古进展和成果发现,对省内更多水域沉船遗址等相关区域划定水下文物保护区,以更好保护水下文化遗产。”
谈及山东水下考古工作的优势,高明奎称,山东海岸线总长有3000多公里,海域面积非常大。同时,山东历史文化悠久,水下文物资源也很丰富,还有很多工作去做。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山东水下考古还有专业性强、人才资源丰富等优势。目前,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是全国唯一一家独立建制的省级水下考古研究机构,8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从业资格,中心投资了近2000余万元采购了多波束测深仪、水下机器人、水下照相机等水下考古设备,组建起了全国第一支独立的水下考古物探队伍。这为山东水下考古工作做好了准备。高明奎表示,水下考古工作才刚起步,路还有很长,需要一点点做,一步步地走。
(大众新闻记者 师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