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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以来,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以下简称“TOP20”)已连续举办7届,已经成为汇集国内当代摄影优秀艺术家和观察中国摄影前沿艺术动向的重要平台。

当下,以新质生产力为背景,影像技术快速迭代。如何通过摄影观照时代,通过时代理解摄影,需要我们更加深入地审视、接纳、拓展“影像+”“+影像”所涉及的新领域。“TOP20”始终坚守一个初心,就是努力挖掘那些对于摄影语言有着自由创新与探索,对自身和世界有着敏锐而独特观察、思考的创作者,坚持呼唤那些触摸时代脉搏、回应艺术之变、充满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精品力作。

“TOP20”征稿即日启动!

一、组织机构

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摄影》杂志社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浙江美术馆

二、网站支持

《中国摄影》杂志官网

(https://www.cphoto.com.cn)

潮视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网

(https://zjssyjxh.com)

三、征集时间

2025年3月1日6月1日

(以收到参评材料日期为准)


©陈晓峰《针孔与太阳》之一, 选自TOP20·2023

四、展览时间、地点

2025年下半年

浙江美术馆,中国杭州

五、参评方式

自荐、推荐相结合。欢迎国内外摄影专业人士向主办单位推荐。欢迎往届入选作者持新作继续参评。

六、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入选摄影师20名。

七、荣誉(待遇)设置

1.入选摄影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展览出版画册,并受邀参加展览开幕式、学术研讨会等配套活动。浙江美术馆为收藏作品提供收藏证书。

2.《中国摄影》杂志将以专题或系列报道的形式推介入选摄影师及其作品,并赠送当期杂志。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杂志官网、潮视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进行个人作品专页展示。

3.主承办方承担入选摄影师参展作品制作费,开幕式国内往返交通费以及落地接待费。


©史阳琨《圆明园四十景》合集,选自TOP20·2023

八、提交材料和要求

(一)参评资料

1.每人限投两组摄影作品。作品由4—30张图片组成(部分以装置的形式或是综合材料为最终展现结果的作品可适当放宽),作品主题表达完整,要求注明作品拍摄处理手法。

2. 一篇投稿作品主题阐释文章(2000字内,请在阐述中说明所用器材,或是制作作品所用材料、工艺、软件等信息)。

3.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历、工作单位/所在院校、手机号码、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和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简历、艺术简历等)。

(二)提交作品规格及方式

1.提交作品规格

(1)所有投稿者均需提交作品数字文件。

(2)摄影作品须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1000px,单个文件量大小为1—5MB。如有视频作为辅助说明材料须为MP4格式,时长不限,分辨率720P,最小不低于5MB,最大不超过200MB。

2.提交作品方式

(1)平台投稿

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投稿者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org.cn)首页,点击链接至“TOP20·202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专区投稿,(https://zg.cpanet.cn/activity/iBgocVadaS1p93ya)以“手机号+验证码”方式注册登录征稿平台。登录成功后,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

所有投稿作品可选择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如有选用,中国摄影家协会旗下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取得作者书面授权方可使用。无论投稿作品是否被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均不影响投稿作品在本次大展中参展、入选。

技术咨询电话:010—82536506

(2)邮箱投稿

若有无法使用平台投稿的情况,也可投稿至官方邮箱:top20@cphoto.com.cn

整组作品中每幅作品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序列号”(如张三01、张三02);所有文字材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每幅作品标题和说明须与命名的作品文件名一一对应,并按序号排列,可附在阐释性文章后。

联系电话:010—65280529,18600037051(微信同号)

联系人:石碧璇

(注意:平台、邮箱两种投稿方式请勿重复)


©周子杰《补阙-拟石》之一,选自TOP20·2023

九、征稿细则

1.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摄影师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请接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评选结束后,入选摄影师名单及作品等将在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4.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摄影师提交的所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5.禁止展览评委、主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作者入选摄影师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相关荣誉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展览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入选摄影师展览作品规格和方案由主办单位与作者具体沟通协商确定。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来源: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实习编辑:李嫣然 雷轶童

编辑:张立强

审校:周津皓

审核:汪 素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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