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回眸发展印记,擘画未来图景。2024年以来,清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清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清远法院特别推出“护航高质量发展·法院印记 ”专栏,诚邀您一同“沉浸式”感受清远法院在前端治理、绿美清远、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务实举措,见证我们用实际行动书写的法院答卷。

本期推出专栏报道——法护清远“绿” 共谱山水图。

天开清远峡,地转凝碧湾。初来清远,很多人会被这里雄奇险峻的高山、峰峦叠翠的峰林、风光旖旎的北江所吸引。

而清远绿水青山的背后,离不开清远法院这个粤北生态屏障的“法治卫士”。


近年来,清远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群众的生态司法需求,通过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凝聚和谐共治合力、开展多样化生态普法等,逐步构建多层次司法生态保护机制,积极打造清远魅力“绿”动。

筑牢粤北生态“安全屏”

“被告人吴某等11人涉嫌非法采矿等罪一案,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佛冈某村前来旁听庭审的村民心里如同放下了一块石头。

事情还得追溯到十多年前,吴某纠集罗某等人长期在佛冈县等矿场大肆进行无证、超量、超范围开采瓷砂。2011年,吴某、罗某等人为运输瓷砂矿便利修建了一条道路。经鉴定,该道路占用林地面积55.14亩,被占用的林地的原有植被和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

“他们经常在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矿山上随意堆放开采产生的淤泥、碎石。遇到雨天,我们的农田被雨水冲刷下来的淤泥、碎石掩埋,农作物都被糟蹋掉了。”不少村民对吴某等人的行为怨声载道。

清远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罪等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778万元;罗某等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二年,并处相应财产刑。同时,吴某等人需支付生态修复费用、期间损害费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用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7万余元。

该案是清远法院依法惩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一个缩影。

为筑牢粤北生态司法屏障,清远法院始终保持对环境资源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推进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4年,清远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202件。

除此之外,清远法院还坚持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通过探索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异地补偿等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的环境,为绿美清远添新“绿”。

扩大和谐共治“朋友圈”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守护好清远生态“高颜值”,不仅需要司法力量,还需多部门联动构建司法保护大格局。

作为广东十大最美古树群之一的秤架干坑古树公园,这里古树群面积达3.2公顷,共有古树299棵。其中,300年以上的檵木284棵。古树群内各类植物品种众多,长势优良,广东省内罕有,不少外地游客慕名到此“打卡”。

“部分种植林木的农民,总觉得人工清理杂草麻烦,喜欢用火烧。已经有多起因燃烧路边杂草而造成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发生过。”秤架干坑古树公园林木养护员黄叔介绍道。

为保护百年古树群,阳山法院岭背法庭联合秤架乡政府推出“法官+林长”协作模式,双方对林、农业等生态资源保护措施保持定期交流,并就林、农业行政执法司法中遇到的困难进行探讨。


这是清远法院立足“北部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与林业等部门联动打造的环境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清远法院不断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构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衔接工作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水平。

2024年7月,为贴近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司法需求,清新法院联合区林业局、石潭镇政府在保护区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依托“森林法官工作室”和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协同推进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工作合力。


连山法院作为“三连一阳”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集中管辖地,分别与连山林业局、连山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协议,并在中院指导下成立特色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和鹰扬关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加强涉环境资源纠纷、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护航北部生态高质量发展。

传播绿色保护“好声音”

北江栈道,山水相依,江风拂面,渔村风情。清远市白庙渔村以其独特的疍家文化和独特的自然风光,成为了清远一张靓丽的生态旅游“名片”。

“法官,请问自己去河边钓鱼、捞鱼违法吗?”

“如果有人私自向江河里排污怎么办?”

在全国生态环境日来临之际,清城法院干警来到白庙社区开展环境资源普法,为群众解疑答惑之余,送上了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及大礼包。


同日,作为清远一大城市名片的江心岛,也迎来了一群阳光向上的少年,他们驻足在生态文化体验馆内,聚精会神地倾听清远中院法官讲解《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知识。

“讲得通俗易懂又不乏生动,我学到了很多环保知识。”

“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也很有现场体验感。”活动结束后,少年们纷纷表示。


近年来,清远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触角,通过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多样普法、拍摄专题片等方式,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2024年,清远法院共开展普法活动53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普法人次超11万人。

其中,连山法院积极发挥民族节日特色,采用多语生态普法,将丰富多彩的绿色文化融入民族群众日常生活,为擦亮“天然氧吧”招牌贡献了司法力量。其法治文化项目《创新“生态+普法”机制 绘就粤北好“枫”景》荣获2023-2024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通讯员:罗雯婕

编辑:汤钰莹

校对:赵彩红

审核:肖珍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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