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台湾一男子打晕舞女后,活生生将其分解并四处丢弃,本以为可以死无对证,没想到冥冥之中一连串的巧合,指引着警方完成了这具“人骨拼图”,最终成功破获此案,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994年4月15日清晨,台北市水源路河滨公园,一名清洁工在水泥路上发现了一个黄色的塑料袋,他打开袋子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两只人手,清洁工吓得连忙报警。

警方赶到后进行了仔细的查看,确认袋子里的两只手臂来自同一人,死者为女性,她的手保养得很好白嫩纤细,不像是常年做家务的人,指甲也修过,涂着鲜红色的指甲油。

结合那个年代的情况,警方大胆推测死者可能从事特殊行业,但要想确认死者到底是谁,这个范围还是太大了。

警方继续检查双手,突然发现了死者的一个特征,她的右手小拇指缺了一块,指甲部分只剩下一点点,同时整个小指有些不寻常的弯曲,可能是以前受过伤。

警方凭此去附近的红灯区找人,但还没等找出眉目,紧接着就在第二天4月16日,桃园市芦竹的一个工地上又发现了尸块,是一个人的胸腹部,没有头和四肢。

连续两天出现不同部位的尸块,实在过于巧合,因此警方认为他们很有可能是来自同一个人的。

果然,经过法医鉴定,手臂和躯干上的伤口都是锯子造成的,而且对接处完全吻合,可以确定就是同一个人。

警方一边在红灯区走访,一边通过媒体寻人,特别把那张小拇指的照片放了出来,很快一名郑姓男子前来认尸,称死者很可能是自己的干姐姐。

姐姐名叫张慧慈,是某物厅的舞女,前几天失踪了,她的家人之前也报过警,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为了进一步确认死者身份,警方去她家大面积的采集指纹,最后警方在她家的碗架上提取到了一枚完整的指纹,经过对比死者确实是张慧慈,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



郑某表示他最后一次见到干姐姐是在4月13日的中午,那天张慧慈声称要从一个商人手里买珠宝,他就开车送张慧慈去了林森北路上的华泰饭店,到了地方以后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留在停车场,想着如果姐姐很快就出来,自己可以再送她回家。

张慧慈虽然的确很快就出来了,但出来后她却直接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扬长而去,这辆车郑某以前从没见过,他马上记下了这辆车的所有信息,黑色的克莱斯勒,车牌号FF-3659。

郑某给出的线索过于具体,反而引起了警方的怀疑,警方询问郑某在13日和14日都做了些什么?之所以着重询问这两天,是因为法医根据尸块判断,张慧慈的死亡时间大概就在那两天。

但经过调查,郑某确实没有作案时间,同时警方也在华泰饭店监控里看到了那辆黑色的克莱斯勒,以及他接走张慧慈的画面。

证据确凿,警方立刻行动,他们查到这辆车是租来的,租车人叫方金义,再一查这个人,警方马上觉得他很有可能就是凶手,因为这个方金义是警局里榜上有名的犯人,从20岁就开始抢劫和强奸妇女,对象都是坐台女,他一共作案20多起,强奸3人,足迹遍布整个台湾省,最终在1979年被抓获。

依照惩治盗匪条例,他被判处死刑,可是祸害遗千年,在枪决前方金义遇到了特赦,因并非罪大恶极而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就在案发前不久,1993年2月方金义被关了15年后假释出狱,那么他和死者张慧慈是怎么认识的呢?



据张慧慈的同事称,方金义是舞厅的常客,自称是珠宝商人,在跟这些舞女玩的同时,也会卖给她们珠宝,看他穿着名贵还开着豪车,同事们都很愿意招待他,其中自然也包括张慧慈,并且自从张慧慈失踪以后,方金义再也没来过舞厅。

4月18日,警方兵分两路,一对蹲守在租车行,因为按照合同,当天是方金义还车的日子,另一队则在河滨公园、华泰饭店以及舞厅周围搜捕方金义。

但没想到的是,即使警方做了两手准备,最后还是一无所获,方金义没来还车,在那些他常去的地方也没找到他的踪影。

接下来,警方地毯式搜寻了好几天,结果还是找不到他,就在大家快要绝望的时候,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在帮助他们破案。

突然,有一个警员在路边看到了那辆克莱斯勒,而且车里坐着的正是方金义,警方立刻抓捕了方金义,还当场在他身上搜出了张慧慈的金表和一张当票,警方顺着当票又从当铺里找到了张慧慈的其他首饰,可以说是证据确凿。

但方金义是块硬骨头,不管怎样都不承认杀害了张慧慈,不仅如此他还谎话连篇,方金义表示那天真正用车的人是自己的朋友阿林,他独自带走了张慧慈,因此真正的凶手其实是阿林,但当警方问他阿林的真实身份时,他又说不清楚。

而且,如果凶手不是方金义,那他后来看到报纸上铺天盖地的新闻,为什么不去报警呢?以及18日当天为什么没去还车呢?

眼看不能自圆其说,紧接着方金义又换了一套说辞,他表示自己那天确实接了一个坐台女去吃饭,但那个人叫小青,不是张慧慈。

这个说法比上一个还要离谱,警方一眼看出他再胡言乱语,仗着没有确切证据负隅顽抗。

眼见方金义拒不配合,警方不愿再浪费时间,直接进入他家开始搜查,在他家里警方找到了包裹手臂的同款黄色塑料袋,浴室里虽然被清理得很干净,但在血液检测及鲁米诺的帮助下,警方最终还是发现了血迹。

同时,车里的血迹经检测为A型,与张慧慈相符,证据确凿,凶手就是方金义,眼见如此方金义最终交代了整个犯罪经过。



原来,他知道舞女收入很高,就以卖珠宝为由骗出张慧慈,把她带到了自己家,然后向她借10万块钱,张慧慈不借,方金义就开始打她。

张慧慈用高跟鞋和烟灰缸反击,但最终还是败下阵来,被方金义用胳膊和毛巾勒晕了,但是方金义以为张慧慈已经死了,担心直接抛尸会被楼下保安发现,于是便打算分尸。

他出去买了刀和锯子,回来以后活生生的把张惠慈切成了七块,分别是头部、双手、双腿、胸腹部以及腹臀部,案件至此真相大白,但警方的任务还没有结束。

在分尸案中,警方都会尽力找全尸块,让死者能够安息,但本案的死者被分成了七块,扔到了五个地方,有的地方甚至方金义自己都记不清了,是随手一扔的,因此寻尸难度异常的大。

但警方没有放弃,同样没有放弃的似乎还有冥冥之中的一股力量,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整个寻找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巧合。

比如,张慧慈的双腿被扔到了汐止公墓,大批的警力在那里搜了一整天都没找到,就在大家准备收队的时候,一位随行的殡葬人员称他昨晚梦到死者在拉他的脚,他觉得尸块一定在这里,请大家再找最后一次。

没想到就这最后一次,他看到地上有一截绳子,拉出来后发现另一端系着一个袋子,里面正是死者的双腿,可能是前几天下雨导致袋子被淤泥埋上了,所以之前才没有被发现。

第二个巧合是张慧慈的头,她的头部被扔到高速公路的安全岛上,后来被清洁工扔进了垃圾场,那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大概率早就被烧掉了。

当警方抱着一线希望赶过去时,发现垃圾场的焚化炉竟然刚好坏了,那一个月都无法运作,最后在垃圾山里,警方用挖掘机找到了死者的头颅。

最后一个巧合,也是最难寻找的腰臀部,被方金义扔到了溪洲桥下,如今可能已经被冲到外海了,警方去找了很多次,但这无异于大海捞针,每次都是一无所获,但没想到尸块最后居然完整的漂回了北海岸,被修建浴场的工人发现了。

泡水后又被晒干,尸块此时已经硬的像木头一样,很难看出是人体了,但历经千辛万苦,它还是到了警方手里,真的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

被带到现场的方金义,在看到这个不可能找回的尸块时,他再也崩不住那副滚刀肉的嘴脸,当场崩溃跪地痛哭。



案件虽然圆满结束,但方金义的审判却足足拖了11年,在2005年才被判处死刑,这期间不仅有六次庭审,他还多次提供关于其他案件的假情报,拖延判决时间。

判决下来后,又赶上台湾废死运动,他抓住机会声称自己是屈打成招,屡屡登上新闻版面,导致死刑始终无法执行,值得高兴的是,2012年方金义在监狱里因病去世,也算是变相的赎罪了。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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