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全市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5起网上造谣传谣行为,现公布如下。
1.1月3日,北林区居民柴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编造“硫化氢气体泄露”“自来水污染”等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群发布,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北林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柴某处以治安拘留7日处罚。
2.1月19日,为了博眼球、赚流量,肇东市一出租车司机刘某虚构“大四站发生大事件,杀人了”不实言论并通过快手平台进行发布,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肇东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3.1月24日,海伦市居民王某为获得关注便于直播带货,捏造事实,通过抖音平台发布多条涉政不实信息,诋毁党委政府形象,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海伦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王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处罚。
4.2月12日,为了博眼球、赚流量,明水县明水镇一网民虚构“汽车着火不知是谁干的”不实信息并通过抖音平台进行发布,造成不良影响。 明水县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2月24日,兰西县康荣乡居民王某某通过在快手平台发布曲解“养老金和农村土地政策”相关视频,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兰西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王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绥化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官方权威消息,不传播未经证实信息,共同抵制网络谣言,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市委网信办、绥化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