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车

在路口猛烈相撞

奇怪的是

驾驶人都迟迟不肯下车


片刻之后

其中一辆车下来两个人

但他们也不管车

拔腿就跑

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故还原

近日,在张家港市西塘公路和东南大道路口,发生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完全无视红灯,于是撞上一辆正在左转弯的蓝色轿车,两车发生严重碰撞,而且都受损严重。蓝色轿车内的气囊全部弹出,碎片撒了一地。

但奇怪的是严重撞击后,事故双方无人下车,难道受了很严重的伤?


蓝色轿车

报警人是蓝色轿车车主,事故发生后,他过了好一会才下车,然后报了警。事故中,人没事。

黑色轿车

黑色轿车上有两个人,事故中,人也没事。但奇怪的是,黑车上的两个人下车后,也不看车撞的严重不严重,犹豫了一会拔腿就跑。

违法分析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第一反应都是检查人和车有没有受伤,但这起事故中,双方的反应都可以用“诡异”来形容。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起案件确实扑朔迷离。

调查篇:这些都很可疑

事故现场疑似有人顶包

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此时,路边有两名男子正在等待交警,其中一人自称张某,是蓝色轿车的驾驶人;除了张某之外,还有一名白衣男子,自称是黑色轿车的驾驶人。


但蓝色轿车驾驶人张某反复强调,他看到的黑色轿车驾驶人并非这名白衣男子。张某称,事故发生后,从黑车中下来两名黑衣男子,且沿着小路就逃跑了。

交警怀疑,白衣男子可能是来顶包的。

报警人一举一动也很可疑

民警通过监控,确认到张某所说的事情是真的。但是,张某本人的举动也很奇怪。

事故发生后,张某并没有下车。等了约3分钟,张某才下车,但也没有靠近黑色轿车,而是在路边来回踱步。

又过了2分钟,从黑车里下来两名黑衣男子,两人下车后直奔旁边的小路溜走了。看到这个情况,张某一脸懵。

犹豫再三后,张某掏出了手机报警。

解谜篇:每个人都违法

黑车驾驶人确实另有其人

警方很快找到了黑车车主文某,以及当天驾驶黑车的王某。虽然一开始不承认,但面对监控证据,两人承认了弃车逃跑。


文某称,当天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所以准备找代驾;但同行的王某自告奋勇,说自己虽没有驾驶证,但在老家常开车,技术还行。

于是,明知王某无证,文某还是把车交给他,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两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并说服亲戚来顶包——没错,就是那名白衣男子。

蓝车驾驶人竟然是醉酒驾驶

被撞的蓝车车主张某,为何报警都要犹豫?因为受了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结果,酒精检测显示,张某的呼气值高达53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张某称,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事发时是凌晨,正准备去买点东西吃。而由于酒精没有完全代谢,他开车时仍然是酒驾状态。

事故定责

交警部门认定——

黑色轿车驾驶人王某在经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因为其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以及提供虚假证言等行为,并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

而蓝色轿车驾驶人张某忽视安全,夜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同时因为酒驾,他也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

最后还有那位白衣男子,因为帮驾驶人顶包,属于提供虚假证言,也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


顶包这种忙,帮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来 源丨江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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