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中院调研组一行5人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就多项环资审判工作展开深入调研交流。自治区高院环资庭副庭长朱燕峰、南宁市中院专职审判委员李虹等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该院邕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工作站,实地调研该院保护邕江源头及流域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在巡回审判工作站,调研组详细了解工作站的职能、机制、相关典型案例与成效。随后,调研组前往邕江0起点处,听取江南区法院联合多家单位、部门通过鱼类增殖放流达到生态恢复目的的情况介绍。调研组对江南区法院在地方党委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案件审理中积极探索推进“异地补绿”“增殖放流”“碳汇补偿”等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了解,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邕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工作站位于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三江坡,坐落于邕江源头、左右江交汇处,是邕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的前沿阵地。该巡回审判工作站旨在围绕邕江流域生态和古镇文化保护需求而设,致力于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高效化,为区域绿色发展筑牢法治根基。近年来,该工作站依法集中审理邕江流域各类生态环保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工作站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多部门建立协同治理与联动机制,凝聚环保合力。
下一步,江南区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坚决扛起环境资源审判政治责任,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的江南样板,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
撰稿:李想
编辑:赵苑彤
校对:丘美琴
审核:谢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