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压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将连续开展严打“鬼秤”行动,让群众买得“秤”心如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管理办法》还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贸市场,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在杭州余杭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这家集贸市场经营户的电子秤进行了一场专项“体检”,执法人员逐一检查经营者的电子计价秤,确保每一台秤都经过强制检定并检查了市场的公平秤是否计量检定合格。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汪仁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计量器具、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一些故意主观的违法行为,我们也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立刻向市场主办方或者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