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纪委监委2月28日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萍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罗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罗璇(资料图)

经查,罗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罗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国共产党萍乡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罗璇,女,汉族,1975年1月出生,湖北麻城人,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她曾任:共青团景德镇市委副书记、书记,乐平市市长,景德镇市昌江区委书记等职。

2020年,她任江西省商务厅副厅长,2021年任萍乡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4年5月,她任萍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4年9月29日消息,罗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