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2025年2月28日,闽清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玫、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组书记、主任徐友镔带队深入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野生动植物保护宣教馆、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及巡回法庭情况等,以司法之力护航“山水闽清”生态建设。

观摩司法实践“创新样本”

守护绿水青山

林玫院长、徐友镔主任来到野生动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宣教点,详细了解保护区的生态价值与保护成果。



黄楮林保护区位于闽清县西北部,该保护区是闽江水源涵养林核心区域,森林覆盖率91%,保护以福建青冈为代表的中亚热带南缘基带常绿阔叶林。全区有1660多种维管束植物,391多种有脊椎动物,2134多种昆虫,共同生活在这片12513.3公顷的土地上。闽清法院于2022年在此设立全市首个野生动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宣教点,通过生物多样性展厅、进校入村普法活动等形式,累计开展参观宣教、生态普法进校园等活动20余场,覆盖群众超3000余人次,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生态保护最前线。

探访生态司法“前沿阵地”

夯实保护根基



在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林玫院长、徐友镔主任听取了近年来生态纠纷的化解情况及生态修复成果。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通过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前移司法服务端口,聘请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巩固和提升涉林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促进黄楮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参与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打造具有闽清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通过将法庭搬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案件审理,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教育广大群众的“一判四赢”,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持续司法护绿。2020年以来累计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1491.61亩,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调研综合治理“示范水域”

巩固治理成果

在闽江水口库区雄江段,调研人员一行登上雄江镇漂浮公园观景台,查看水资源保护情况和养殖网箱清退情况,参观库区移民文化博物馆,并与雄江镇领导同志进行深入座谈。

聚焦司法服务“融合硕果”

助力两岸融合


调研组一行还来到海峡乡建乡创家园,闽清法院在此设立了闽清(雄江)闽台融合法律服务中心,选派涉台商事审判法官担任涉台法律服务专员,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救助等综合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延伸涉台司法工作,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

调研中,林玫院长强调——

生态司法保护需跳出“就案办案”思维,以“大生态”理念擘画司法保护新蓝图,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保护体系。闽清作为福州生态屏障,需以“一区两林场”法官工作室为支点,深化“审判引领+文化保护+自然保护”模式,通过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推广碳汇修复等创新举措,构建自然与人文资源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未来,闽清法院将继续聚焦山水城市建设,执笔青绿,勾勒山水闽清生态画卷。


供稿 |陈 涛

编辑 |陈 雅

初审 |季台赠

终审 |林燕芳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