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八大流域禁渔的相关规定,从3月1日零点开始,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正式开启。
禁渔区域
我市禁渔的三大流域包括钱塘江流域的衢江、兰江,以及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永康江、浦阳江和壶源江(壶源溪);瓯江流域的好溪、宣平溪;椒江流域的始丰溪,共计415公里。
具体如下:
1.钱塘江流域:衢江(兰溪市游埠镇山峰张村—兰溪市上华街道马公滩社区)、兰江(兰溪市上华街道马公滩社区—兰溪市将军岩)、金华江(金华市区燕尾洲头—兰溪市上华街道马公滩社区)、东阳江(东阳市横锦水库溢洪道—金华市区燕尾洲头)、武义江(武义县桐琴桥—金华市区燕尾洲头)、永康江(永康市华溪、南溪汇合口—武义县桐琴桥)、浦阳江(浦江县通济桥水库80线渡槽—安华水库库尾)、壶源江(壶源溪)(浦江县花桥乡高塘村—浦江县檀溪镇大梓北荡江电站)。
2.瓯江流域:好溪(磐安县双峰乡溪上村—磐安缙云交界)、宣平溪(武义县柳城镇祝村—武义县三港乡章湾村)。
3.椒江流域:始丰溪(磐安县大盘镇光明村—磐安天台交界)。
以上水域中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
禁渔时间
按照相关规定,此次禁渔期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此期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禁渔期间,市民如有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可向属地部门进行举报,也请市民不要购买、食用非法捕捞的江(河)鲜。
禁渔期开始后,金华农业农村、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禁渔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清理违禁渔船渔具,严控市场非法流通行为,坚决筑牢内陆水域生态屏障。
据悉,除了本地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外,今年还将开展金杭衢绍四地涉渔执法机构联勤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什么要设立禁渔期?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环境污染、不正当捕捞、水资源短缺、工程建设等破坏了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对于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提高广大民众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14年开始,我市各地在主要江溪实施全年禁渔区管理规定。目前实施全年禁渔区管理的江溪共有219条,长度达2000余公里,加上此次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管理415公里江段,禁渔防线得到不断完善,将持续推进我市重要江河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来源:金华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