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关于“EB-5两年投资维持期”,IIUSA(美国投资移民行业协会)把USCIS(美国移民局)告了,1月份双方进行了口头辩论,美国最高法院要求双方在30天之内达成和解。
内容回顾:美国移民局“败诉”,EB-5两年投资期恐有变化?
2月27日,是“2年投资维持期”案30天和解磋商的截止日,意料之中,双方并没有达成和解方案。
环球出国持续跟最新的诉讼进展,IIUSA 公布了与移民局共同提交给法庭的联合状态报告
信息来源:https://iiusa.org/
该报告显示,IIUSA的主要诉求为:
1. USCIS撤销2023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2年投资维持期”的政策。
2. 呼吁USCIS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制定“投资维持期”的行政法规。
3. IIUSA此前提出的方案“5年投资维持期”本次报告暂未提及,未来是否有机会实施并未可知。
4. 双方和解之前,EB-5申请人应当遵循USCIS于2023年10月发布的规定,即投资期至少维持2年。
5. 双方和解之后,EB-5申请人应当遵循USCIS颁布的新规定。
6. IIUSA强调,他们也不希望恢复EB-5旧法时期的投资维持期与临时绿卡绑定的规定,这对申请人而已也是不公平的。
双方未能在第一时间达成和解也在意料之中,此案恐怕很难在短时间之内给出结果,目前双方还在胶着,有可能再次协商以便达成和解,也有可能推动USCIS通过行政立法程序重新制定规则,环球出国会继续关注此案,为大家分享一手资讯。
与此同时,环球出国内部律师David Gu也对此案给出专业见解,David律师拥有中美律师执业资格,专攻于移民法案解读,项目风险与资金结构评估。
环球出国美国内部律师David Gu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IIUSA的态度是积极的,并非是让申请人的投资维持期回到EB-5旧法时期,即“投资赎回必须与临时绿卡到期挂钩”,而且已经递交的申请人也不提倡追溯,仍然会享受USCIS在2023年10月规定的“2年投资维持期”。
如果IIUSA的建议被采纳,这对已经递交的申请人来讲无疑是利好的,不管后续政策如何发展,并不会影响自己的投资期。对于正在观望的申请人而言,对自己更有利的行动就是早日递交,在IIUSA与USCIS达成一致之前,申请人还是享受“2年投资维持期”。
未来的发展趋势扑簌迷离,但有一点很确定,IIUSA并不能马上推翻现行的政策,那么申请人能做的就是利用这个时机窗口,尽早决定是否要选择EB-5新法的绿卡快车道,毕竟政策的改变不可预料,只有早递交,早日拿到绿卡,才是真正的落袋为安。”
自EB-5新法以来,环球出国已经协助超过1000多组家庭申请EB-5新法,数百组家庭已经获得了移民资格批准(I-526E),最快递交时间21天,远超同行平均速度,帮助申请人抓住政策红利跑赢时间。而且我们的申请人9个月就获得了临时绿卡,真正享受到EB-5新法带来的红利,机会是留给早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