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6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康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陆正勤(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王燕(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夏志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家明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传胜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路兴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聪萍(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叶存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程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世耀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

任命徐松松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相媛媛(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

任命李飞鸽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徐岩岩(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

任命李吉航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方红(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贡永红(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于佳虹(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荣艳(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晓霞(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旭东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建飞的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林顺英(女)的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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