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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县处级正职,为何宁愿当县委书记也不当区委书记,区委书记究竟有多“委屈”?

表面上看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一样,都是同级的县区行政区划“一把手”,并且都是正处级干部。当然这主要指的是普通地级市和一般的县级区划。如果是副省级城市或直辖市所辖的县区,县委书记或区委书记的级别能够达到副厅甚至正厅级。

可即便有这种特殊情况,二者在同一情况下的级别也是相同的。所以光从级别上,是基本比不出什么区别,而之所以会有宁当县委书记,也不当区委书记的说法,主要是二者在权限和独立性上存在巨大差异。



别看区委书记主要的工作场景是在城市中,主要负责市辖区的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但实际上真正能够决策管理的也就是辖区街道、社区管理、治安维护等。

因为更重要的城市规划、市政建设,以及工业项目落地等,都需要执行市级统一部署,并与市级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尤其在土地用途、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受限较多,区级的土地开发、重大项目都需要报市级审批。



而县一级的各类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也要报批,但往往是直接报省级审批。因为县作为我国一级完整的行政单位,理论上是直接归省领导的。因而县委书记为省管干部,区委书记为市管干部,前者在干部序列中地位更高。

就具体权限而言,县委书记作为县域治理的“一线总指挥”,负责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全面工作,涵盖农业农村、工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尤其在统筹城乡发展上,县委书记的职责更具综合性,例如制定全县发展战略,调配资源推进重大项目等。



这就因为县委书记作为“完全政府”的一把手,可独立决策县域重大事项,比如土地规划、财政分配可自主调整编制。而区委书记受市级垂直管理限制,需在土地开发甚至公安工作等领域请示市级部门。

例如区公安分局直接受市公安局领导,而县公安局由县委书记直接管理。省管县体制下,县级财政还享有“直通车”倾斜支持,而区级财政受市级能力制约。



而这主要是由于县委书记的权力集中性造成的,由于县一级机构设置完整,县委书记才能对全县干部任免、财政分配、政策制定具有“一言九鼎”的影响力。县级党代会、常委会决策流程都相对独立,县委书记可通过人事布局强化权威。



总的来说县委书记作为省管干部,直接参与省级政策对接,政治影响力辐射范围更广;区委书记则更多执行市级部署,战略决策空间有限。而这还不仅仅只是权力受限与否的问题,县委书记因管辖范围广、决策自主性强,更容易积累政绩,晋升至副厅级的概率更高。

但区委书记受限于市级统筹,政绩挖掘空间较小,区委书记还介于市与基层之间,既要落实市级指令,又需应对基层矛盾,权责不匹配问题突出。所以除了经济强区或核心城区外,普通区委书记晋升副厅级的概率,甚至低于县委书记。

看了区委书记与县委书记的区别,屏幕前的你有何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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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县委书记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E%BF%E5%A7%94%E4%B9%A6%E8%AE%B0/103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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