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在G7212柳北高速46公里950米处,一场意外如闪电般袭来,惊心动魄的一幕就此上演。
当天上午9时50分许,急促的报警电话打破了平静,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值班警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抵达现场后,事故民警眼前的景象触目惊心:一辆桂MU***3号牌的轻型货车逆向侧翻在应急车道上,车身扭曲变形,受损程度十分严重。货车右前轮连同前轴已然脱落,散落在一旁;车上运载的货物散落一地,在路面上绵延出几十米的刮擦痕迹,深深嵌入地面,仿佛在诉说着事故发生时的巨大冲击力。
经调查得知,驾驶员刘某当日从武宣装载货物运往柳州。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货车右前轮毫无征兆地突然爆胎。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刘某虽极力控制方向,但仍因事发突然,车辆失控,最终侧翻在应急车道上。
万幸的是,车上所有人员全程都系好了安全带。尽管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但他们仅受了轻微擦伤,并无生命危险。安全带,这一小小的装置,在关键时刻成为了他们生命的“保护伞”,将伤亡风险降到了最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此次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车辆爆胎后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爆胎犹如一颗隐藏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对高速行驶的车辆构成巨大威胁,极易引发车辆失控,进而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尤其是货车,由于经常满载货物,在高速公路上长途奔波,爆胎的风险更是不容小觑。
来宾交警提醒
驾车出行前,务必对车辆状况进行细致检查,特别是那些老旧、花纹磨损严重、补胎次数较多的轮胎,一定要及时更换,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关键时刻能救命!让我们时刻保持警惕,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朱广燕
视频:朱广燕 来源:高速二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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