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四川德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德阳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修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直面物业管理中的“堵点”“痛点”,通过权责细化、问题靶向治理等创新举措,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升级。
▲发布会现场
较原条例减少22条
破解“谁来管”“怎么管”等核心矛盾
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伟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共30条,较原条例减少22条,聚焦“精简重复、补充细化、突出特色”,重点回应三大民生关切:
新《条例》厘清“谁来管”的问题,明确住建部门为物业监管“主责部门”,细化发改、公安、城管等8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党建引领+社区协同”机制,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其次,《条例》规范“怎么管”的问题,新增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业委会任期审计等制度,强化共有部分收益透明化、充换电设施建设标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流程等监管。
最后、《条例》还针对物业服务人履职不力问题,区分“未制止”“未报告”等情节设定法律责任,明确对未按规定报告违法行为的物业企业予以处罚。
直击民生热点
关注充电桩、绿化修剪、共有收益透明化等问题
《条例》明确充电桩“建管一体”,德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何东介绍,针对群众反映的汽车充电桩安装难题,供电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明确新建小区须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既有小区推行低压“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鼓励“统建统营”模式解决电力增容难题。
“小区树木怎么修剪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所以,为了配合新修订《条例》的发布实施,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制定了《德阳市城市树木修剪整形技术指南》。”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赵科介绍,针对过度修剪争议,市城管执法局同步发布《城市树木修剪整形技术指南》,明确小区绿化分类管理(公共绿地、业主共有绿地、个人绿地),细化修剪标准及“负面清单”,严禁“砍头式修剪”。
此外,《条例》还明确共有收益“阳光化”。《条例》强制公示小区广告、停车费等共有部分收益明细,要求资金优先用于补充维修基金、改善公共设施,杜绝“糊涂账”。
配套政策“时间表”公布
2026年前完成全域落地
德阳市住建局副局长黄昌继透露,围绕《条例》将出台10项配套政策,分阶段推进:
2025年前,修订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政策,出台业委会经费补贴、物业信用评价等5项新规;2026年底前,全域制定基本物业服务标准、物业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建立“红黑榜”强化行业监管。
德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玉龙表示,将通过专项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等举措推动《条例》落实,尤其针对物业费纠纷、公共收益纠纷等高频矛盾,强化合法性审查与公共法律服务支持。
随着《条例》施行,德阳市200多万城镇居民的物业服务将迎来法治化新阶段,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梗阻有望进一步疏通。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