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日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后,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300元提高至2500元,增幅8.7%。同时,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从22.2元/小时提高至23.7元/小时,增幅6.8%。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此次调整,广州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以及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付不低广州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据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用,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采写:新快报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穗人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