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忠秀带领执行局法官干警组成普法团队走进区第四小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拒绝校园欺凌”的主题普法宣讲。
宣讲过程中,法官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含义,让同学们清晰地认识到,校园欺凌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也包括通过言语、网络等对受欺凌者进行的欺压、侮辱行为。同时,肢体暴力不容忽视,看似不经意的嘲笑、取绰号,也有可能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创伤。干警们通过鲜活的案例告诫大家,参与校园欺凌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从而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拒绝校园欺凌。
在学习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环节,宣讲人提出了“三不”原则: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或冷眼旁观者,并详细介绍了同学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鼓励同学们在遇到欺凌时要机智应对,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不要独自承受痛苦,更不要责备自己。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表示,法官干警的普法宣讲,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行为的特点和危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今后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汽开法院将持续拓展普法教育的广度深度,坚持以务实举措助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长春汽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