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2月26日下午,长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长岭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杨丹走进长岭县第三中学,为师生们带来精彩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本次授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百余名学生现场聆听,2000余名学生通过腾讯会议同步“听讲”。“自以为开玩笑,肆意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的,有可能就是潜藏在校园内的霸凌者;一次冲动之下参与的聚众斗殴,就可能彻底改写人生轨迹……”课堂上,杨丹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就“购物退款诈骗案”“高中生‘讲哥们儿义气’聚众斗殴案”等贴近学生生活的身边“小案”入手,为同学们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及危害、《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内容,通过以案释法讲述“大道理”,引人入胜的案例情节、轻松有趣的互动问答、通俗易懂的人物话题,一个个有趣又有料的案例讲解让课堂渐入高潮,同学们认真聆听,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分析、讨论。
课上,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颜宇亭围绕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及如何防范等内容,与同学们分享办案所见、所感、所悟,以“大姐姐”的身份,通过真实案例分享,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播一粒法治之种,育一方法治之田。今后,长岭法院将以“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为抓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让法律知识转化为青少年成长路上的“护身符”,让法治阳光温暖成长之路,用更坚实的法治力量托起明天的希望。
【松原中院欢迎您关注】
来源:长岭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