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来啦!

近日

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了2025年禁渔期通告

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2025年6月30日24时

禁渔水域范围

广州市白云区内

所有公共自然水域及天然湖泊

禁渔对象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020-31238005

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公安部门报警电话:

110

公告原文










来源: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曾晓泳 张如燕

审核:廖真怡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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