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客
与亲朋好友围坐,享受一顿热辣鲜香的火锅、烧烤,本是令人愉悦的用餐体验。然而,不少消费者在享受美食时,却遇到了“糟心事”——一些火锅店、烧烤店推出的调料、蘸料,虽在种类与风味上不断推陈出新,却被商家强制“必点”,让消费者感觉像是碰上了“霸王条款”。(2月27日《扬子晚报》)
诚然,商家有自主经营权,只要收费项目未被法律所禁止,商家有向消费者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但商家收取任何费用都应该坚守法律底线。收费合法的基本要求是:收费项目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须明码标价,商家应在收费之前或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之前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收费的内容、范围、标准等事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详细、准确说明。收费项目不能减轻或免除经营者的责任,不能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收费项目对应着商家的必要性服务或增量服务,且收费定价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依据。
有些商家强制收取“调料费”的行为,背离了收费合法性要求,不符合消费者的真实意愿,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就像为消费者提供餐具一样,餐饮商家也应该按照商业惯例在火锅、烧烤菜品中添加能够保障口感和餐食功能的调味品,调味品本就是正常餐饮服务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商家可以提供一些额外收费的特色调料,供消费者选择。如果商家在菜品中添加的调味品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到位,致使菜品“清汤寡水”,口感很差,让人难以下咽,商家的服务就存在质量瑕疵。商家再要求消费者购买付费的调料给菜品增味,就属于把正常服务的一部分拆分出来另行收费,套路了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即便商家的特色调料属于正常服务范围之外的增量服务,如果“调料费”价格过高,远超其成本,也背离了合理定价的准则。
有的商家称,收取“调料费”有利于倒逼消费者增强节约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不过,单独收费的前提是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在收费之前没有明示收取蘸料费、调料费的标准,信息公布不透明公开,未能充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故商家的收费行为缺乏正当与合理要件。单独收取“调料费”本身立不住脚,即便商家认为这样做具有合理性,却不足以论证其行为的合法性。
强收乱收的“调料费”让服务变味,让消费者糟心,也会影响商家的信誉以及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调料有一定的成本,商家出于成本考虑想要单独收费情有可原。不过在计算成本和收益的小账之前,商家应首先算好法律账、诚信账和情理账。要么在正常的餐品成本中消化调料成本,不单独收取“调料费”;要么把费用标在明处,让消费者自行选择,如此,“调料费”才能收得合法,收得合理,收得公平。
有关部门应围绕“调料费”对商家进行合规指引,为收取“调料费”划清法律底线,并提升监督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乱收“调料费”问题的商家采取约谈、责令整改、查处、曝光等措施,倒逼商家增强自律意识,恪守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规范经营行为,为消费者营造更加透明、公平、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