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
万宁市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
万宁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
原主任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6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唐某应海南某医疗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的请托,利用担任万宁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其公司在医用耗材使用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肖某好处费共计67万余元,并将其中部分钱款分给同科室其他医生。
到案后,被告人唐某如实供述,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其实际分得的赃款及同科室其他医生分得的赃款均已主动退缴至监察机关指定账户。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万宁市人民法院
编辑:李佳峰 审核:万善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