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月23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涉及多项金融举措,涵盖专项债券、货币政策工具、抵押融资贷款、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多个金融关键词。

金融活水“润泽”乡村振兴。

27日晚,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部署要求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进一步推动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农商联合银行)。

这则《省政府关于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

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组建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限牌照经营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期注册资本金77亿元。

其中:省财政厅出资50亿元,占64.9%;省属企业出资27亿元,占35.1%。

江苏农商联合银行为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由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由省财政厅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省政府授权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履行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行业治理和风险管理职责。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受托行使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

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组建运行,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指导督促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坚守支农支小主责主业,坚决扛起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担当使命,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定不移服务“三农”,切实发挥新时代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通知要求省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依法依规支持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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