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2012年7月,永定法院在龙潭镇枫林村设立了驻村法官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驻村法官工作室桥头堡作用,创新村居法官工作机制,为枫林村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如今,曾经漫天扬尘的矿山、尾矿库被绿意盎然的山坡植被所取代,枫村从一个千疮百孔的矿区村逐步变成富有诗意的“万花村”。




聚焦纠纷化解,驻点把脉“开方”





遵循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司法理念与枫林村矿区转型相结合,定期进入矿区为矿企、职工提供法律“巡诊”。参与旧村复垦、矿山复绿等生态修复治理,为蝴蝶兰产业等绿色产业提供村居法官的专业引导、专职化解、专项服务,打造“生态+营商”优良环境,以司法之力推动绿色转型。


聚集基层调解,联动化解“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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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枫林村建立支部联动共建,引入党支部书记和当地优秀老党员协助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线下+线上”方式,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的培养指导工作,协同培育一批基层“法治带头人”,主动协助调处婚姻家事、邻里关系、小额钱债等简单纠纷,对于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引导其联系村居法官或辖区人民调解员协同化解。


聚集转型发展,服务上门“巡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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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法官工作室,主动为万花园林等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针对企业需求提供企业签订合同风险等精准的“个性化法律套餐”,引导企业职工在根源上预防法律风险,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同时,聚焦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多发易发纠纷,联合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探索专业化、类型化调处机制,推进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推进“一枝花大产业”的绿色转型发展,做法经验被《法治日报》登载推介。


聚集生态保护,强化普法“添力”






注重全域式普法,积极利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日、世界地球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林植树造林、为野生桫椤林立牌保护等生态保护活动。同时开展针对性宣传,通过在村部公告栏发布村居法官以案说法、发放宣传单、巡回审判等形式,增强当地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青山绿则万物生。下一步,永定法院将继续落实村居法官工作机制,以党建为引领,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始终坚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法治的力量服务矿产生态修复,让矿山复绿、产业发展生金,为推动永定全面绿色转型贡献更多法治智慧与司法力量。

供稿:郭华珍

编辑:蓝秀华

审核:李汉臣

监制:阙哲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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