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作为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出租车车容车貌和司机的言行举止左右着乘客对一座城市的印象。出租车规范、文明的服务会给城市“加分”。根据1月份德州市主城区出租汽车行业路面执法检查、投诉举报数量、文明服务质量、司机先进事迹等情况,通过综合评定,现将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主城区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市民热线受理情况
1月份,德州市主城区出租车行业受理市民热线321件,(其中:巡游车187件,网约车73件),同比去年减少16.2%。受理内容中投诉举报类140件,其中有责投诉28件,另有咨询求助类176件、表扬5件。
巡游出租汽车公司热线受理情况统计
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电召平台)
热线受理情况统计
热线受理典型事例曝光
(一)违法情节轻微,驾驶员接受公司批评教育并停车学习
1月28日,乘客在嘉城东郡乘坐出租车鲁NT0790到德州东站,到达目的地后乘客要求驾驶员提供机打发票,但驾驶员称不会操作机打发票机,只能提供纸质发票,引发乘客投诉。金星公司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业学习机打发票操作流程,并补开发票交付来电人。
1月31日,乘客在德城区万达广场北门欲搭载出租车鲁NT0434,驾驶员以春节为由欲向乘客加收5元车费,乘客未搭乘并投诉。天利和公司管理人员对驾驶员擅自加价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停车学习一天,要求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车费。
(二)违法证据确凿,驾驶员接受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1月2日,张某喜驾驶鲁NT0090车辆在德州市高铁东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山东德州)”,并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1月1日,某强在德州市高铁东站一楼出站口驾驶鲁NT0439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提供不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山东德州)”,并记入质量信誉考核。
(三)乘客诉求不合理,驾驶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1月31日,乘客搭乘鲁NT1973出租车从德州市天衢新区康博公寓北门经广川大道到德州学院夜市,投诉驾驶员绕路。经核查,该行程导航推荐的三种路程中最优方案为6.5公里。出租车行驶轨迹显示,驾驶员选取了最优行驶路线,行程6.3公里,不存在绕路行为。经耐心解释,乘客表示理解。
乘客在德城区新建路附近通过滴滴平台预约鲁NQ586C号网约车的“拼车”服务,行驶途中驾驶员又拉载其他乘客。原乘客不满,中途下车改乘其他车辆,投诉要求退还前半程费用并报销后半程路费。经调查核实,乘客预约的并非“一对一”服务的网约车,而是相对优惠的“拼车”,选择此项出行服务就表示接受与他人合乘。驾驶员按照导航合理行驶,无其他违规行为。经耐心解释,来电人不满意并坚持退还车费,来电人诉求为不合理诉求。
出租车驾驶员“好人好事”光荣榜
1月份,德州出租车行业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共接到群众表扬84件,其中80件为拾金不昧,4件为助人为乐。现将驾驶员优秀事迹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全体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争当文明使者,树立州城出租车行业新形象。
据:德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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