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璐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

近期发布的2025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向基本养老保障转化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与此伴随的常常有一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舆论,即为提高农民养老金发声,认为国家“需要且有能力”给农民提高养老金。其主要理由在于,农民是当前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民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工业化付出巨大,农村老年人更是弱势中的弱势,不管是站在道义立场还是出于保障权利的角度,都应该提高农民养老金,并且越多越好,最终实现逐渐缩小城乡差距的目标。可以发现,不管何种领域的专家,只要提出这种观点,总能在公共舆论中获得绝对性的支持。可以理解,对于农民群体来说,因为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而获得养老金提高这一好处,因此这一论调在任何时期都有其庞大的拥护者和叫好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立场先行和情绪为大的所谓专家观点事实上因为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而难以真正抓住当前农村养老的核心痛点和难点,同时也因缺乏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整体性视野,从而陷入狭隘的对策主张。

当然,这并非否定广大农民为国家建设的付出及其在当前社会中相对弱势处境这一事实——笔者自己出身农村且迫切希望能够改善他们的处境,关键在于,如何做呢?任何方案的制定都需要以对实践的深刻理解为前提。要求尽可能提高养老金的论断事实上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即农民养老问题本质上是经济问题,那么通过“发钱”就可以解决养老问题。但是事实真是如此吗?结合笔者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农村的调研来看,问题要复杂得多。

首先,不是所有老年人都存在养老问题。虽然现在制度上仍然以60岁作为老年人的划分标准,但是随着生命阶段中健康期的延长,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无论是老年人自身还是社会认知,都不会将其视为作为供养对象的老年人。不管是在家庭中,还是在村庄中,农村低龄老年人都是强有力的生产性角色。不管是继续从事农业劳动,还是打零工,或是协助子代照顾孙辈,他们并非全然消极被迫的参与,更是在支持子代的家庭动力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下进行的主动性选择。

在这个意义上说,低龄老年人尚未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阶段,也并不面临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问题。对他们而言,怎么样能够有充分的老有所为的空间和舞台,才是更为重要的需求。

相较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当老年人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进而失去自理能力,同时伴随重大疾病、丧偶等事件时,真正的养老困境才以高度密集化的方式浮现出来。在乡村空心化和社会支持体系弱化的趋势下,农村老年人面临的是单调的闲暇和封闭的社交所带来的精神空虚,对意外事件发生和瘫痪卧床之后的照料担忧,以及由此引发的对自我生命的否定和将自己视为拖累的沉重心理负担。

由此看来,当我们在谈论养老时,并非指向抽象的农村老年人群体,而是高龄老年人群体所面临的系统性养老困境,这才是当前农村养老问题的痛点和难点所在。从这个层面来看,与其笼统要求提高养老金水平的“撒胡椒面”方案,不如集中资源去解决当前最为迫切也是最为沉重的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题。

其次,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养老的问题是否就是经济支持的问题?这个问题更为本质,当前对我国“未富先老”这一基本国情的判断中其实就隐含着这样一个担忧,即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有限性对老年福利的提高产生阻碍和限制。与此同时,即便是在家庭的实践中,经历物质匮乏时期的中年一代人也常常会将经济支持视为孝心的体现,将给老人钱视为对老人好的表现。

对此,无论是在长期以来的调研还是在自身经历中,笔者深深感受到,对于生活在农村的这一辈老人们来说,他们从未接受过城市消费主义的“洗礼”,对物质消费的欲望极低,对物品的珍惜爱护和最大化利用远非落后和小气,而是饱含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无穷的生活智慧。因此,除了购买肉蛋等食品和药品等,老人们日常几乎没有其他货币支出。

然而,在老人们常常拒绝来自子代的经济支持时,却有着更多尚未说出的深层次期待:期待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能够多多打电话,能够在动不了时得到子女的亲自照料……需要注意的是,养老绝不能简单等同于经济支持,有钱往往也解决不了问题。

最为典型的是农村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照料难题,一方面子女大多外出难以进行长时间的照料,另一方面又缺乏适宜的社会照料服务,这让家庭陷入两难也让老人陷入绝望。在此情况下,即便是提高以个人为单位的养老金支持,缺乏养老服务的供给,也还是无益。但是转换一下思路,去探索如何能够将经济资源整合起来,进而转化为有效的养老服务供给,问题或许就好解决。

这一例子说明,如何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支持,简单粗暴的“发钱”思维是低效率、行不通的,如何“把钱花到实处”甚至“花小钱办大事”,才是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和锻炼,更是值得社会科学研究者下功夫研究的重大问题。在此方面,根据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的调研来看,依托农村既有的土地制度、熟人社会和村社组织等本土资源,通过资源输入和政策支持来充分激活和释放这些本土资源的能量,从而构建起不离家、不离乡、不离土的在地化养老秩序,有助于为不同阶段的特别是进入高龄期的老年人提供经济、精神和照料等多重福利,这才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更为理性和更为有效的方案。

事实上,当前全国各地农村已经兴起各种形式不一的地方自发实践,包括但不限于老年协会自组织、互助养老、家庭式养老院等等,其关键均在于对中国农村养老本土资源的利用,这些正在发生的地方性智慧,需要特别重视并进行总结。

最后,总的来看,本文是针对提高养老金这一具体主张展开的针对性讨论,但其蕴含的一般性道理是所有类似“专家提议”所需要反思的。作为一名社会科学研究者,如果不进行深入调研,不理解甚至不去看到实践,不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那么所有的观点和判断即便以道义包装,甚至有着无可怀疑的初心立场,都是不负责任的。这样的声音不仅会成为政策制定的噪音,更是煽动大众情绪、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破坏性因素。

2月27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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