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次烫伤,我原先的工作已经辞了,现在阶段不适合外出上班,但每个月还要支付1万多元治疗费,我自己实在是负担不起,因此希望店家能在法院判决出来前承担治疗费……”2月26日,消费者娄女士致电温州晚报新闻热线88908890向《记者帮你办》栏目组求助,诉说了自己去年11月在瓯悦汇影院足道(娄桥店)拔火罐,因技师操作不当导致上肢、背部等多处烧伤的经历,和自己目前面对的困境。
消费者求助:
拔火罐导致“引火烧身”,全身多处二至三度烧伤
娄女士今年33岁,贵州人。2024年11月23日晚,娄女士因为感觉有些乏累,约了姐姐来到单位附近的瓯悦汇影院足道(娄桥店)放松下身心,娄女士选择了足浴和拔罐项目。
娄女士称,这是她第一次到这家店消费。开始拔火罐后没多久,她就感觉背部传来剧烈灼烧,“事情发生得太快,等我反应过来时,火已被扑灭,但是我的背部、手臂等多处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了……”娄女士向记者出示了部分烧伤部位的照片。
为什么会发生意外?娄女士告诉记者是因为技师操作不当。事发当晚,娄女士来到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整整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店家支付了治疗费84000余元。记者看到了娄女士的住院医疗证明书:“临床诊断:多处烧伤,至少有一处三度烧伤。背部二度烧伤,胸壁二度烧伤,(左)上肢烧伤……”
娄女士称,如今虽然出院了,但后续还需要至少两年的相关治疗,且每个月的治疗费用基本都需要1万多元,她个人实在无力承担。因与店家初步协商无果,她咨询了律师,决定向法院起诉,“我咨询了相关的鉴定机构,说是受伤后6个月才能做鉴定,因此还需等上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的治疗费,我实在承担不了。”
娄女士说,春节前,她与店家协商过此事,店家表示可以先垫付3万元,但钱一直没有到位。春节后,她又与店家协商,经相关部门帮助,店家最终同意垫付4万元。由于她希望将这笔钱作为鉴定结果出来前店家的垫付费用,并且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前,希望店家可以继续垫付,随即遭到了店家的拒绝,协商失败。
商家回应:
店家责任不推卸,一切等法院判决
记者联系上了瓯悦汇影院足道(娄桥店)相关负责人郭先生。郭先生表示,娄女士在店内消费时被烧伤是事实,店家责任不推卸。娄女士住院期间,所有的治疗费用,店家一直有在垫付。就本次事件,双方协商无果,目前已处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最后法院判决下来,该怎么办,该怎么赔偿,该承担的是一定会承担的。
就娄女士希望店家先承担判决之前的治疗费一事。郭先生表示,先前娄女士表达了自己经济困难,希望店家在判决之前垫付治疗费的诉求,店家年前也与其协商好了,在诉讼程序结果出来之前,先垫付3万元去做后期药物治疗,但后面娄女士又提出来要4万元,他们也同意了。但是,娄女士又提出来,这个费用只能算到今年5月份出鉴定结果之前的垫付费用。在他们看来,娄女士反复变卦,这事情就没有休止了,因此决定还是等法院判决出来之后,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
对于事发原因,郭先生表示,这是当时的技师操作不当导致,该名技师目前已经离职。如今,该店已经取消了拔罐这一项目。
律师说法:
双方可对共同认可的治疗费用垫付问题友好协商
温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贺君律师认为,商家在提供拔罐服务过程中未取得资质且系商家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娄女士烧伤,商家作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在商家和娄女士双方都确认在法院判决前仍需后续治疗的情况下,贺君律师建议,双方可对共同认可的治疗费用垫付问题先友好协商,其余赔偿待法院判决后解决,如此娄女士可以先行解决治疗之急,商家也无需担心垫付金额过高。如不及时支付医疗费确实将导致严重后果,双方又僵持不下,娄女士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院对医疗费裁定先予执行。
贺君律师提醒,商家提供拔罐服务有助于顾客放松肌肉、缓解疲劳,但拔罐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如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拔罐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由具备医师资质的人员开展,如果是保健性质的拔罐,虽未被明确禁止,但商家须严格培训,以降低侵权风险,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消费者也应当仔细辨别,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安全消费。
来源 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