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化妆品品牌林清轩在功效宣称上“翻了车”。2月26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上海春椿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东三环中路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春椿北京分公司”)因广告宣传内容与化妆品实际功效不符,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约2.12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春椿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负责人为孙福春,其总公司是上海春椿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后者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森清轩实业有限公司。
广告字样与实际功效不符,被罚款约2.1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上海春椿北京分公司的经营场所是一家位于北京朝阳区富力广场地下一层的商铺,招牌名称为“林清轩山茶花护肤”,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的经营活动。
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在2024年9月初至10月23日,该商铺的两块广告灯箱使用了“林清轩山茶花抗老修护专家”的广告宣传字样,同时,两块广告灯箱分别有上海春椿北京分公司销售的“林清轩山茶花修护平衡精华肌底液”“林清轩山茶花抗皱修护精华油”化妆品图文描述。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林清轩”为上海春椿北京分公司销售的化妆品商标,但上述品牌系列化妆品均无抗老功效。
即使上海春椿北京分公司提供了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审文件,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对化妆品的认定与评价不应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规定的功效宣称范围,故其出具的评审结论不能作为宣传“抗老”功效的科学依据。
另经查明,北京朝阳区富力广场的林清轩商铺门口放置有“护理体验 深层清洁98 提拉拨筋58 抗衰慕斯118”字样的广告牌。其中,“抗衰慕斯”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林清轩山茶花多肽抗皱弹嫩修护面霜”“林清轩山茶花抗皱修护精华油”两款化妆品。
然而,根据《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显示,上述两款化妆品均无抗衰功效。其中,“林清轩山茶花多肽抗皱弹嫩修护面霜”的功效宣称为滋养、修护、保湿、抗皱、紧致,“林清轩山茶花抗皱修护精华油”的功效宣称为滋养、修护、保湿、抗皱、紧致、舒缓。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上海春椿北京分公司被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约2.12万元。
对于此次行政处罚,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北京朝阳区富力广场的林清轩店铺,该店人员建议记者联系品牌客服。随后记者拨打林清轩官网上的客服热线,就“广告宣传字样与实际功效不符”进行提问,接线人员则表示,只负责消费顾客的业务咨询,“您的问题不在我们的受理范围内”。
2月完成企业类型变更,曾陷“客服不当言论”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林清轩品牌成立于2003年;2008年在上海开出首店;2016年进行品牌升级,定位聚焦山茶花油的中国高端化妆品品牌;2023年全面开放加盟;2024年“双十一”期间,林清轩天猫旗舰店累计GMV(商品交易总额)达2.58亿元,同比增长约96%。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2024年10月,林清轩因客服不当言论引发争议。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称,自己在购买产品后询问发货进度时,林清轩官方旗舰店客服表示“爱买不买”“不买退单”。此外,有聊天截图显示,客服人员曾有“林清轩不差你一个人”的言论。对此,有网友表示“不买林清轩,就不可能接触林清轩客服”。
图/“林清轩山茶花护肤”微信公众号截图
随后,“林清轩山茶花护肤”微信公众号发布道歉声明称,品牌收到部分用户反馈,反映在与客服沟通时遭遇了服务态度问题,“对于我们的管理失职,我们深表歉意。”在后续发布的声明中,林清轩表示,经调查,确认该名第三方公司客服,此前因不符合服务标准已被辞退,“但其在离职后利用原先职务之便,继续通过客服账号回复用户消息,导致部分用户体验受到影响。”
在林清轩天猫官方旗舰店中,记者看到,目前该店铺粉丝数量为773.8万,其中,“林清轩山茶花抗皱修护精华油”已有超4万人付款,“林清轩山茶花修护平衡精华肌底液”的历史成交量超3000单。商品评价中,仍不乏“客户服务不好”的反馈,例如,有消费者称“客服一直转移话题”“这家店的客服就像(你)进了一家买不起的奢侈品店,爱搭不理”。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今年2月,林清轩品牌母公司完成了企业类型变更,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由“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外界视为谋求上市的信号。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李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