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东胜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调整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基层人大代表的议案、《关于在人大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方案(稿)》、东胜区选举的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年”,全体人大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落实好方案中20项具体任务,打造更多“东胜样板”;要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把加强同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依法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牢记代表身份,以履职为民的新姿态、新举措、新成效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会上,为新任命人员发放了《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八条》,“任后监督八条”是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相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提炼和整合而制定的监督清单。通过履职监督重点内容“一单清”的形式,不仅确保受任人员从任职之时起,自觉“照单落实”履职清单,也是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进行的制度探索和创新实践。新任命的同志要主动对照八个“能否”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担负起依法履职、为民尽责的使命和义务,为助推东胜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记者:孙佳暄 乔宝宁)




编辑: 任施瑶 审核: 田志强 白慧敏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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