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辽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走前列”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最新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之际,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到大连海事法院调研,对法院成立40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许并提出工作要求,充分体现省委对全省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专精实”抓好“走前列”10项重点工作。一方面,要一体做实“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提素能”等工作,不断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另一方面,要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服务三年行动30条”升级版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3”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持续打造海商事审判金字招牌,为辽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以更高标准谋划好海事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诉讼服务、促推多元解纷、深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切实推动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坚持依法全面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打造涉外海商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加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港口物流、海洋牧场等案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发言,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 | 王海涛

制作 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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