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陕03执297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庞永林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庞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庞娴的财产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庞娴,女,汉族,生于1986年8月29日,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迎海路12号,公民身份号码53030219860829****。

申请执行标的额:人民币4500万元、港币1000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按照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7%支付酬金。

举报电话:0917-3261722、3261725。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悬赏期间,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悬赏公告即终结。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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