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实践杂志社发表:《“法院+妇联” 化解千家结》
原文如下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作为社会的基石,其和睦与幸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在呼和浩特市,一项创新的“法院+妇联”联动工作机制正为千家万户带来温暖与希望。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婧分享了她的工作心得:“离婚不是万能的解决方案,我们要做的是诊断原因,找出解决方法。”这正是新城区人民法院与妇联携手,共同探索家事调解新路径的生动写照。
自2018年起,呼和浩特市妇联成立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新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妇联”的联动模式,深化家事纠纷调解工作。
赵婧(中)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单纯办理一个案件并不难,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办案不是惩罚,最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返社会。”深耕家事审判十六年的赵婧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背后往往隐藏着家庭关系的裂痕。为此,法院与妇联合作,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走进家庭,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指导,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新城区人民法院还总结出了家事调解“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通过认真审阅诉状、仔细听取诉说、多方沟通疏导、及时介入调解等步骤,有效化解矛盾,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这一工作法不仅帮助当事人认识家庭责任,树立担当意识,还在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赵婧庭长带领团队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2020年的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赵婧迅速立案并完成审查,发出了呼和浩特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受分手暴力伤害的包女士及其家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此外,她还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的专家论证,建议将“分手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这一建议被成功采纳。
在“法院+妇联”联动机制的推动下,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以赵婧名字命名的“赵婧工作室”,专注于家事少年审判工作。除了法官的本职工作,赵婧作为呼和浩特市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组建了新城区人民法院青年讲师团,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特殊情感需求,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赵婧(左四)参加《说法班会》节目,进行普法宣传。(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讲法理情,我们这儿讲情理法……”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婚调室,慕名主动找“于大姐”调解的人特别多。
于大姐叫于学先,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后,成为自治区妇联的一名法律服务巾帼志愿者,被妇联聘为呼和浩特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在这里的一名调解员。“我们的工作,一方面是咨询调解,另一方面是普法宣传。要注重家风家教,社会的良好风气需要大家共同来创造、共同维护。”
呼和浩特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经呼和浩特市妇联、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旨在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面向基层社区为广大诉求群体提供服务。“自2018年挂牌运行以来,每年办案均在200件以上,调和率从55%提高到现在的63%。已连续六年承接自治区妇联组织开展的妇女儿童权益‘蒲公英’服务项目,均取得良好成果。”于学先说。
于学先(左一)和赵婧(左二)做家访。(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像于学先这样的退休政法干部被妇联聘为调解员的还有很多,她们以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情感,察言观色、从细微处找到突破点,她们因事制宜、分类处理,既讲法讲理,又讲情讲爱,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调解服务,成为家事调解中的“香饽饽”。
如今,在呼和浩特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活跃着像蒲公英一样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妇女调解员。她们用自己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为千家万户带来了和谐与幸福。
来源:实践杂志社
编辑:呼和浩特市妇联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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