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继国实地调研晋安区检察院时强调,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质效。
2月10日,晋安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2月17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带领调研组赴晋安调研指导检察工作时强调,要跟进研究提升“三个管理”路径,探索建立办案“正负面清单”,加强对检察业务运行的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近日,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贯通推进检察机关“三个管理”,融合推动管案、管人、管事,晋安区检察院出台《落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提出七个方面31条具体举措和4份“清单”,持续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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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分析研判闭环管理机制
《细则》明确,业务管理侧重于总体办案质效分析研判,通过检察长统领、院领导牵头,针对工作概述、亮点成绩、短板弱项、工作思路四个部分,构建起“部门分析-案件管理部门研判-检委会审议-部门执行”的闭环管理模式,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开展季度分析研判,推动宏观管理。
2
十二项举措推进全流程管理
《细则》细化了检察官办案组、专业化办案团队、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规则,更加贴合检察工作实际。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审核职责,加强了部门对案件的审查。进一步明确受案分案机制、健全部门管理、强化自我管理、加强专门管理等12项具体举措,通过实行指定分案、检察办案履职指引、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等,推进检察办案全流程管理。
同时,针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部门负责人审核文书、流程监控要点等制定了清单,具体包含受案、办案期限、补充侦查、系统应用、文书审核等19大类内容,切实推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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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案质量管理机制
《细则》从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结果运用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办案人员、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政治部的责任,切实推动高质效案件检查、评查,提升评查质效。同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结果运用,把检察业务管理同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以及追责惩戒结合起来,还要求通过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检务公开等,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
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抓好《细则》的落实,结合办案实际,不断分析研判、探索尝试、细化调整,持续健全完善机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文案:赵希霞、张久动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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