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皖编办〔2017〕59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度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5年淮北市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其中淮北市人民医院11名、市中医医院51名、市妇幼保健院1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6日起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jw.huaibei.gov.cn)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同意。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卫健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直接登录http://hbwjw.pzhl.net/index.php)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卫健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淮北市卫健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5年度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医学基础知识》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4月10日至11日从淮北市卫健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淮北市。

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考试内容和题型为准。《医学基础知识》根据专业确定考试内容,专业分为以下几类:医学类(含药学、医技、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应用心理学等);护理类(含助产);中医类。

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jw.huaibei.gov.cn)适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定向、委培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均须按要求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jw.huaibei.gov.cn)公布。

招聘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jw.huaibei.gov.cn)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招聘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jw.huaibei.gov.cn)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

0561-3119611(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人才工作科))

0561-3055045(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561-3198002(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561-3116843(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61-3039039

监督举报电话: 0561-3119593(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查看更多内容

来源:健康淮北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