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通知明确,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置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等四类奖项,评选对象为在我国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评价良好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民政部组建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由民政部、有关党政部门、军队有关单位、人民团体、慈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教育科研等机构的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承担日常工作。
通知指出,“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挖掘、推荐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具有公信力和示范性的慈善典型,并严格审核把关,特别要做好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考验。各地要综合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等形式,对评选表彰活动和获奖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褒扬慈善典型,讲好慈善故事,传播慈善正能量,进一步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来源:中国社会报,记者 周佩滢
编辑:杜雪
校稿:王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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