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严防严控秸秆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增强群众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规定的自觉性,现将近期镇域3起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2025年2月21日,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王泮庄村北500米处,发现当事人李某院内存在露天焚烧的行为,现场明火已被扑灭,执法队员现场开具谈话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李某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查,李某将炉灰倒到院内,引燃了周边的马粪及落叶、枯草等,产生了大量烟尘。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属于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影响了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木林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李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李某已完成罚款缴纳。
2025年2月21日,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孝德村西200米处,发现当事人张某存在露天焚烧树叶的行为,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随后开具谈话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张某到执法队接受调查。24日,张某到执法队处理此事。经查,张某为清理果园,点燃了园内的树枝、树叶、枯草等。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行为,影响了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木林镇依据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张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已于当日完成罚款缴纳。
2025年2月24日,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东沿头村北500米处,发现当事人聂某存在露天焚烧枯草的行为,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劝阻并协助扑灭火苗,随后开具谈话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聂某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查,聂某为春耕种地点燃了大棚内的枯草。聂某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行为,影响了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木林镇依据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聂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聂某已于当日完成罚款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根据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上述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文来源:木林声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编辑:顺义在线小编鱼儿
新闻爆料:Zhy_kfhg
顺义微商城超值商品
顺义在线
79.8元干洗任意2件,99元/3件,138.8元/4件,158.8元/5件运动鞋/冬装套餐。全市免费上门取送,洗衣用UCC国际!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秒杀!
别忘了点
赞、
互动留言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