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愈加严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掌握保密知识常识、明晰保密行为规范、严守保密纪律红线,才能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把握 “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效避免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等问题。
涉密会议,活动
涉密会议、活动应当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明确涉密会议、活动各方的保密管理职责。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秘密级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
撰写新闻稿件应当认真遵守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和会议保密要求,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当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的信息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一事一审、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等基本原则。
01
保密审查原则
保密审查应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
02
保密审查程序
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应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机关、单位指定的保密审查机构审查后,报机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03
对部门和单位的要求
网站管理部门应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承办单位应向网站管理部门提供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机关、单位负责同志的审批意见,网站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保密工作责任制
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有: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责任制等。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主要有:带头遵守保密纪律;学习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主要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机构并指定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将保密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体系;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严肃查处泄密事件。
来源 | 保密管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