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响水县气象局将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二、作业区域

响水县小尖镇大圩村人影作业点(34°04'15",119°40'15"),作业安全影响范围是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注意事项

1. 作业使用车载式人工增雨火箭发射系统,所用弹药为WR-98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由于弹药为火工品,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2. 火箭弹在空中燃烧结束后,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其残骸对环境没有污染。但因生产工艺原因,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未燃烧,降落伞未打开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从而引发意外。因此,在作业区域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或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及时报告响水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515-86862240或直接拨打110。

特此公告。

响水县气象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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