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江苏高院发布了一批“执破融合”典型案例。近年来,江苏法院有效畅通“执行不能”案件出口,使僵尸企业“移得出、破得快”;有效前移破产重整启动关口,使危困企业“治得早、救得活”;有效叠加执行和破产程序效能,使大量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烂尾楼难以通过执行手段有效处置,法院“执破融合”妥善化解

某机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裕隆大厦项目时资金链断裂,主体框架完工后烂尾,在5家法院有执行案件22件、涉及执行标的1.2亿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项目251套预售房产已全部备案至案外人名下,若贸然拍卖处置,势必引发大量衍生异议和诉讼。

经法院研判,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具备重整可能,结合续建资金投入与预计收益估算,执行法院决定将系列执行案转为破产重整以实现多方利益平衡。“执转破”团队通过拘传公司实控人、搜查财务账册等执行措施,厘清公司债权债务关系;运用执行和解思维,通过多轮磋商谈判,民间借贷债权人放弃高额利息,备案债权人注销网签备案,将房源退回可售状态,扫清后续重整障碍。

2021年5月,徐州经开区法院裁定受理对该机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采用“共益债务+兜底投资”重整模式,招募投资人某资产管理公司出借共益债5000万元用于项目续建,江苏某环保公司缴纳保证金2000万元,并作为兜底投资人,负责筹集共益债之外的资金,与破产管理人共同负责项目运营管理,促成债权本金清偿率大幅提升,实现市内5家法院20余件执行案件终局出清,更促成徐州经开区行政核心区内的烂尾楼蝶变“城市客厅”。

该案是将执行和解协议内容融入重整计划草案,以重整手段促成烂尾楼续建,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典型案例。通过“府院联动+共益债务+兜底投资”模式,招募投资人续建,债权本金清偿率提升35个百分点,一揽子解决20余件执行案件,避免30余件潜在诉讼。

被执行企业有挽救价值,法院“活封”“活扣”助企业重生

某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业态企业,主营智能垃圾分类成套设备生产和垃圾分类管理、清运服务,投入大见效慢。自2023年起,公司出现现金流短缺问题并最终陷入财务困境,账户资金相继被多名债权人诉讼保全,拖欠职工工资数月无法发放,并导致当地小区垃圾清运受到影响。2023年12月,数名债权人对该环境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中查明,公司账面尚有180余万元存款处于冻结状态,名下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可随时重启使用,而如分别拍卖处置则将造成价值严重折损,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针对以上情况,宿迁宿豫法院组建由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共同参与的复合型办案团队,会同企业住所地高新区管委会研判该环境公司挽救价值,确定了“重整式执行”的工作方向。为此,执行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一方面协调相关债权人接受其他形式担保而解除对环境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账户资金优先保障公司拖欠的工人工资和社保金,促使工人安心返岗;另一方面,对公司的垃圾运输设备和收集设施作登记查封,允许公司继续使用,并同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公司恢复基本经营。2024年10月,宿迁宿豫法院裁定批准该环境公司重整计划,成功引进投资2000万元,公司生产经营现已全面恢复。

该案中,宿迁宿豫法院针对被执行企业“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双重特性,按照“保市场主体就是保民生”的工作理念,以“重整式执行”的办案思路,采取“活封”“活扣”柔性措施,解除账户冻结化解资金“供血”难题,及时兑现职工拖欠工资,准许查封设备资产正常使用,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助力企业摆脱困境、破茧重生。

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投资人,助力企业新生

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220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该公司陆续欠付36名债权人总计1640万余元。由于该公司未能按约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遂申请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严重老化,已明显资不抵债;公司仓库内堆放了大量固体污染物,若不及时处理,后期将面临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公司具有收购固废及污染土处置(烧结成多孔砖或保温砖等建筑材料)的特许经营资质,但在执行程序中难以单独处置,若引入投资人对该企业进行破产重整,并将固体污染物一并处置,企业将有较大挽救可能。灌南法院遂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行转破产,并将案件移送由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共同组成的“执破融合”团队进行破产审查。根据执行阶段查明的公司拥有特许经营资质以及公司存有固体污染物待处理等情况,“执破融合”团队秉持“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府院联动”,最终确定由从事环保行业的某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引入1400万元重整投资款,概括承受公司全部资产,并优先支付800万元用于清偿共益债务处置固体污染物。2025年1月破产重整工作圆满完成,债务人特许经营资质得以存续,信用得以修复,普通债权清偿率大幅提升。

该案中,灌南法院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企业财产的特殊性,为避免相关财产在执行阶段被低价处置出售,在对固定资产及经营资质的经济价值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引入专业环保投资人整体收购被执行企业及特许经营资质,解决了稀缺资质无法转让的难题,同时促成投资人优先支付投资款用于清偿共益债务治理污染,最终实现被执行企业破产重组和绿色转型升级,债权人利益得以充分保障的良好效果。

实习生 何君怡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顾元森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