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西安市阎良区关于68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2号),近期,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肉制品11类食品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欣橙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的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市阎良区西京水产店销售的虾,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出值为0.172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西安市阎良区力量水产店销售的甲鱼,磺胺类(总量)的检出值为151µg/kg,标准规定为≤100µ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西安市阎良区亿盛客生鲜超市销售的青菜,啶虫脒的检出值为2.21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