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苏频道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江楠摄

人民网南京2月27日电 (江楠)人民网从今天召开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奖励原则和导向、优化奖项设置、完善提名程序、健全评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顾爱平介绍,自2010年颁布实施《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来,科技奖励工作为推动科技强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科技奖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23年,江苏省政府将《办法》修订列入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并于2024年正式推进。

修订后的《办法》强化国家战略导向,加大对基础研究的奖励,将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设为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保持每年授奖项目总数300项不变,将一等奖数量由不超过45项提升至60项,二等奖由不超过90项提升至120项,进一步提升奖项“含金量”;鼓励本省单位和科研人员与外省开展科技合作,同时将国际科技合作奖授予对象由“外国人”扩展为“外国人或外国组织”,鼓励开放交流等。

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赵建国表示,自《办法》公布以来已制定出台《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组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提高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此外,已根据《办法》制定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方案,启动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修订《办法》,是推动江苏科技奖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需求。”赵建国说,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做好科技奖励各项工作,促进更多的“科技之花”结出“产业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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