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湖人民法庭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双方互为原、被告的纠纷,尹某某当场履行付款义务,并撤回对黄某某的名誉权诉讼,黄某某亦撤回对尹某某的合同诉讼,双方握手言和。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指通过诉讼以外的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主要包括基层调解、行业调解、公证、仲裁、法院调解等方式。与传统的诉讼程序相比,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高效便捷、成本较低、保密性强等优势,尤其适合解决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撤回起诉或者即时履行,法院将不收取诉讼费用。
近年来,青湖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激励当事人优先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诉讼费杠杆作用,今年已成功调解15起案件,当事人均撤回起诉。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调解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还通过免费服务减轻了群众负担,彰显了司法关怀与温度。下一步,东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供稿:陆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