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低薪劳动者”加薪!2月26日,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启动2025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按照行动部署,各级工会要把工资调整幅度、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作为协商的核心议题,重点推动苦脏险累且工资水平不高的行业开展协商,提高低工资劳动者工资水平。
(2月27日央视新闻)
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已经开展了很多年了。但是,今年的“集中要约行动”还是比较有亮点的。那就是促进为“低薪劳动者”加薪。其中就明确指出,重点推动苦脏险累且工资水平不高的行业开展协商,提高低工资劳动者工资水平。
苦活、脏活、累活、险活,这些职业的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等等显然是超越其他岗位劳动者的。他们的苦,他们的脏,他们的累,他们的险,需要获得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这就是我们说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付出和收获成为正比,就说获得感,有了获得感才能有幸福感。因此,此次提出的为“低薪劳动者”加薪,重点推动苦脏险累劳动者工资水平,是符合社会预期的,也是打造公平、公正、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
我们就是要通过集体协商,合理制定技能人才的起点工资、技能津贴标准,推动企业健全薪酬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我们就是要让苦脏险累劳动者的回报得以提升。可以说,2025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提出的理念和要求,是“好的制度”。但是,我们也不得不需要考量的是:依靠一次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只是依靠工人和企业在一起开个会,表达一下诉求,能不能实现为“低薪劳动者”加薪?或者说,有的企业“照做了”,有的企业“不照做”怎么办?
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本质上而言,是不具有强制作用的,是工人和企业坐下来“有话好好说”。如果老板是“胖东来”这样的,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一直追求的就是“让工人跟着企业一起幸福”。而如果企业老板是“周扒皮” 之类的人呢?很显然,就会让为“低薪劳动者”加薪成为泡影,不过是一场“海市蜃楼”的虚幻图景而已。
为“低薪劳动者”加薪,让那些干苦活的,干脏活的,干累活的,干险活的劳动者匹配更多的收入,不能只靠老板好心,老板有良心。为“低薪劳动者”加薪,好心的制度还需要落实的用心,既需要依据企业现实,实现“有话好好说”,也需要多点“强制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