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先生

这几天,“广州一男子通勤1年举报2277起违章”的话题登上了社交媒体热搜。《封面新闻》的报道显示,这位名为“大湾区野生摄像头”的网友分享了其2024年的“举报战绩”——全年举报违章2277起,其中1945起被审核通过;所拍违章中,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占用BRT(快速公交)专用道排名前三;最多的一天拍到了近百起违章,有两百多名车主被反复拍到……


图源:封面新闻

这事儿该怎么看?先来说点感性认识。

从是否违章来说,这路上的司机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坚决遵守交通法规、绝不轻易违章的,从来无视交通法规、动辄违章的,以及“有摄像头就守法、没摄像头就违法”“选择性守法”的。这三种司机,堵车的时候,差别就比较明显,有人宁交罚款,一心求快;有人规矩排队,不抢半步;有人则是一会儿穿插一会儿占道,欺负摄像头不够多、“拍呀拍不到”。

高速路或者环路上堵车的时候,尤其明显。看着那一个个从应急车道实现“完美”超越的车,龚先生也如这位“大湾区野生摄像头”一样不服气——凭什么违规的人可以如此嚣张?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好在,遇到“大湾区野生摄像头”,这些人算是“踢到钢板”了——拍你没商量、举报没商量。


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画面。受访者 供图

再来说点理性认识。

公众有没有权利拍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从大的方面来说,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参与管理社会事务,是法律赋予公众的一项权利。从小的角度来看,2020年5月1日,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开始施行,其中明确:“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此后,全国多地出台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上线了方便群众举报的平台或者开发、升级了相应功能,广东便是其中之一。

虽然叫举报奖励管理办法,但不管是“大湾区野生摄像头”还是广东交管部门,均表示“目前没有奖励”,这也驳斥了一些人对其举报为钱的说法。

为了方便拍摄,这位举报者一再升级自己的行车记录仪,遇到违章,只需语音唤醒就能录下相关证据,对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也一直通过官方路径上传并举报。可见,其一直努力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去举报违法。


龚先生并不想对某个人作评判,而是希望人们对他所做的事、对类似的“移动监督员”“行走的摄像头”,有更清醒理性的认知。应该意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绝不是一件“闲事”,不管是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道,还是诸多其他的危险驾驶行为,都不仅仅是违法者个人的事,而是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休戚相关——奔波在路上,哪一个人不希望自己和家人平平安安回家?“慢点开”“注意安全”,这恐怕是每一个开车的人出门前都能收到的“同款叮嘱”,这叮嘱管用了没?

尽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的人数有所下降,但依然有数万人之多,为这些逝去的生命痛心的朋友、家人远多于此。这些事故和伤亡有多少是只要依法依规驾驶、骑行、步行,就可以避免的?

海恩法则说,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放在交通事故上,这同样适用。

不是要让所有人都去购买、升级自己的行车记录仪,举报他人的违章行为,而是希望类似“野生摄像头”的存在,能够震慑更多人,让他们知道不是只有警方的摄像头才能拍照取证,“随手拍”“移动的摄像头”无处不在。

龚先生更希望的是,通过这种讨论,能够有更多人反思自己的驾驶习惯和行为,对方向盘、对安全、对生命、对法治,有更深的敬畏。

无论如何,违法的人不应比守法的人更理直气壮,守法的人更不应被苛责,这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态度和共识。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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