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李明强律师解答: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被帮助对象数量、提供资金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根据提供资金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李明强律师补充:

  构成帮信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为同一对象提供三次以上帮助的除外;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明强律师

执业于湖北联帮律师事务所。中共党员,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高新检察院值班律师,高新法院值班律师。在刑事控辩,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事,遗产继承,法律顾问等方面均有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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